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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对话:从实践角度看《劳动合同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 21:36 新浪财经

  2007年12月26日,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泰康人寿、《管理@人》杂志共同主办“2008中国人力资源发展论坛暨2007中国人力资源机构和培训师评选颁奖典礼”。新浪财经对此次盛典进行了全程报道。以下为对话环节

  对话主持人:

  刘戈先生对话栏目编导,年度雇主总策划

  对话嘉宾:

  韩智力先生 《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主任

  饶 俊先生 安利中国HR总监

  张一弛教授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助理

  李 铁先生 北京恒城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刘戈:刚才很多同志从宏观角度谈了很多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看法,大家可能想知道,有哪些智慧既能够非常好的执行这部法律,同时又体现出管理创新的思路,饶先生从您这开始,您这样的企业在这方面能不能提供一些经验供大家分享。

  饶俊:谢谢主持人!我从报幕员升级为嘉宾,非常有成就感。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安利公司企业内部员工们反映都很平淡,没有人说法律来了,我们碰到了什么问题。我们有个网站,让员工在上面发表言论,我发现没有人对HR提出问题。无固定期限合同对我们来说没有问题,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现在才有的,以前一直就有,以前规定十年才签,现在规定第二次就要签无固定期限,我们一直都有,所以没有太大问题。从去年10月份开始,利用到全国各地出差的机会,我会跟员工讲新的《劳动合同法》,从人力资源角度主动向员工宣传《劳动合同法》,让员工更加了解《劳动合同法》,在北京讲的时候员工很开心,说《劳动合同法》对我们来讲很有保护,我说你觉得哪一条在保护你们呢?他们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等等,我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就保护劳动者了吗?我跟韩主任的观点有点相同,我跟员工解释,不要以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就真的保护了你,我们公司一贯的做法是员工合同到期我们一定续约,从企业角度,既然用那么贵的费用把你招进来,我一定不会轻易解雇你,但是一旦你有违规,或者一旦跟不上形势,或者做不了你应该做的工作,那时候企业解雇你一定有原因,我们一定会找出足够理由跟你解约。我们想让员工全部明白法规的规定,明白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终生雇佣条件,员工明白以后反而有一种感觉,要更加珍惜工作机会,愿意做的更好一点,这是我们在沟通过程中的一点感想。

  刘戈:饶先生所在公司是世界五百强公司,在你们公司面对的问题可能不怎么尖锐,下面请问李铁先生,他们遇到的问题可能更现实一些,您应该是一线操作者,您对《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看法,您公司是什么样的运作方式。

  李铁:去年今天下午两点我曾经斩钉截铁跟大家讲过,我认为未来一年是《劳动合同法》的一年,今天非常有幸在一年之后跟大家重温这个话题,我觉得这是我人生一大荣幸,从执行层面理解《劳动合同法》,我愿意跟大家分享一些操作层面的心得,我想讲一些老生常谈的话,在“裁”过程中有12字在恒城企业需要做到,第一,有理有据。“理”指所有政策,是不是我们需要考虑的;“据”就是判断一位员工的行为时,评价他为公司做出的贡献。第二个思想做到口服心服,心服就是让企业员工从真正的正面角度理解他的不作为或者不胜任,从口服来讲,从法律意义上、合同手段上做到书面或者送达方式上的合法,达到雇主与员工之间的平衡点。第三尽职和尽责,责方面,我非常尊重嘉宾的想法,我不愿意提“责任”两个字,我愿意提“道德”,一个企业在新的《劳动合同法》下,承担的社会责任或者所要创造出来的道德感是什么样子的?我记得韩国三星企业曾经有个很大的问题,韩国民众抱怨三星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感非常少,中国企业家也应该考虑这个问题,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里承担的社会责任,或者社会第一次分配的时候应该分配给别人多少,这是一个企业需要考虑的,一个不能勇敢地创造道德感的企业是被同行业企业唾弃的,也是被真正优秀的人才所唾弃的。同时,回到《劳动合同法》,我觉得有个结果导向论问题,今天我们在看结果,我触犯法律的机率有多大,细化绩效考评,细化招聘战略,我们要在一个大的《劳动合同法》环境下考虑如何调整人力资源战略,如何重塑企业品牌形象,一个企业守大道有正义,胸怀坦荡,员工就会对这样的企业充满好感。

  刘戈:印度一个企业家说过这样的话,有一批企业家脑子里想的是资本主义,心里想的是社会主义,我们现在这个社会对企业家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来提出来的让他们做强人,改变世界,现在要改变一下这个评价方式,除了强人以外还要做好人,从强人概念到好人的概念,我特别喜欢这句话,在我们的节目里没有办法用,所以我改了一下,有那样一些企业,他们脑子里想着效率,心里揣着公正,现在已经有很多这样的企业或者这样的企业家,很多员工代表这不是企业主流,可能会有10%、20%有这样的追求或者理想,更多企业家办企业目的就是挣钱,这个是很明确的,面对这样的企业,他们的想法不太一样,就这个问题我想听一下张一弛的看法。

  张一弛:很高兴有这么个机会跟大家共同学习,去年最佳雇主调查投票的时候,曾经有一栏,有哪些企业不在侯选名单里,但是很有影响力,我记得我推选过一个云南的磷肥企业,叫三黄化工,那个企业在昆明郊区,是一个老国企,员工和企业是终身雇佣制关系,企业效益很好,在行业当中有国际影响力。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员工为组织创造绩效,企业对员工的关爱,还有很好的管理文化,比如高管做满一届,很多人希望他在这个职位上做下去,甚至是撤下来,做一般工作。

  从我推举的例子上可以看到我的立场,我希望企业能够很好的平衡员工利益和股东利益。2001年《中外管理评论》在新年第一期做个专栏,主题是《新世纪新千年管理学各个领域会有什么变化》,当时他们找我写人力资源管理在新千年里会有什么变化,我当时写的主题是《终身雇佣制可能要复归》,前面几位嘉宾讲的我很认同,今天来的很多企业可能不那么顾忌《劳动合同法》,因为我们在很好的位置上,企业文化不错,我们这些企业可能不是那么需要顾忌《劳动合同法》的,比如王培、饶老师他们的企业,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可能又有程度上的不同,拿李老师和饶老师的例子来讲,我没有深入地研究过这两家企业,安利这个企业员工个人绩效结果很容易衡量,员工绩效和报酬水平之间的联系很紧密,在这种情况下,不用那么担心员工会不会在我这沉淀下来,如果绩效不好,他自己会走,李老师这边相对比较麻烦,对好企业不用那么顾及,对于很不好的企业可能是个问题,就像刚才几位嘉宾讲的低成本策略可能不能走到头,因为过去很多企业确实靠机会,靠我们丰富的劳动力资源,靠事实上对员工利益的保护不够,靠这些机会进入市场赚钱,就像前几年企业讲对员工要末位淘汰一样,现在反过来了,在江湖上混是要还帐的,现在开始到了淘汰不好的企业的时间了,最差的企业可能真的要想想要不要继续生存,要不要把自己占有的资源、占有的市场份额交给好的企业,实现资源的重组、社会结构的重组,关键问题可能是在那些边缘上的,努把力可能能够发展起来,对于这部分企业,他们在实施《劳动合同法》过程中需要对企业业务战略重新思考,你的员工队伍当中有哪些主要类别,哪些可以外包,哪些可以做成独立的分公司,为什么要强调这一点呢?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本质上相当于提高了用工成本,用组织的方式进行生产,提供服务的成本提高了,相对而言用市场方式组织资源的成本降下来了,所以要从用组织方式向用市场方式转移。《劳动合同法》涉及到企业与员工之间的雇佣关系,把政府考虑进来以后就有劳资关系,有三者的关系,企业内部雇佣关系好的时候,政府的影响对我们来说是非常非常小的,因为我们已经把政府的要求、把社会对我们的期望内化到企业内部了,变革的结果对所有人都是好事情。谢谢!

  韩智力:我想声明一个观点,大家说完观点我觉得有个误导,企业有钱了才有文化,千万不能说现在没钱所以可以没文化,这就麻烦了,远了不用说,中关村这样的企业很多,我现在不要产生一种误导,好象企业有实力了,所以要给员工福利,所以要把员工当成资本,出来混就在还债什么意思?一开始如果不守法,将来可能做不到,你不会变成真正的有钱人,我更愿意从人力资源角度说,常老师讲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我们这个论坛放在广州,是不是会更有价值,在座的企业都是优势企业,我相信很多都没有见过产业工人,如果看生产线上的工人干到40岁干不动了,再去裁人,那时候不是人力资本,就是人力资源,而且消耗资源,沉淀资源,这时候老板怎么办,今天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将来对这些企业就会产生致命性后果,我对这件事情一直保持谨慎的态度。

  刘戈:我从一个女企业家口中听到了一个非常钦佩的答案,不管怎么样,给企业做这么多年贡献,到时候多赔一些有什么不可以,《婚姻法》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意味着不可以理解,离婚时候赔钱就可以了。

  韩智力:这是错误观念,离婚是不需要赔钱的,离婚是瓜分财产。中国的中小企业很多,走什么路径很重要,小企业管理者如果不守法经营,将来挣的钱可能都要通通赔出去,在未来十年低成本成长策略是不可想象的。套用一句慈善话: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做企业文化也一样,做大有大文化,做小有小文化。不用讲你想怎么样,要看市场需要你怎么样,不是大企业才需要有责任感,小企业也需要有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做大。

  刘戈:有些企业是很聪明的,他们有智慧,通过管理方式,或者通过老板的德或者智慧可以把一个企业管好,如果仅仅通过员工低成本管理企业,获得利润,那就是笨企业,这样的企业就应该被社会淘汰掉。我把话题引入另外一个领域,我们知道中国的法律并不少,我们是世界上仅存的几个还保留死刑的国家,贪污受贿可以判死刑,但是仍然阻止不了贪污受贿前仆后继的走上刑场,我们制订了这么多法律,引起了这么多的讨论,但是有些企业家提出我不怕这样的法,开餐馆不怕猪肉涨价,在执法环境上,最后是不是只能约束好人,在法律执行方面我们有没有什么担心。

  韩智力:我认为这个担心一开始确实比较多,现在企业没有担心这个问题了,大家学习完《劳动合同法》以后有个最深感受,这次立法上有个重大变化,以前要求政府要监察、要执法,这次《劳动合同法》充分意识到是每个人的法,就像在座各位都是劳动者一样,我们用了一个小技巧,我叫做“挑起群众斗群众”,劳动监察部门如果稍有不作为就是被告,以后无论双薪、无论签无固定期,都是对劳动者权力的维护,很多企业经常问我,如果用外地农民工,我把钱给他,不上社保,这样行不行,2008年1月1号以后有巨大风险,刚才常老师说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话,违法企业的违法成本大大增加,法律环境本身不会对一个企业产生影响,所以优秀企业不会因为这部法律的出台丧失竞争力,反而更有竞争力。一定不要把员工当成没有知识、没有文化的人,在广东农民工用脚投票,选长三角不选珠三角,一个企业的行为决定了最后的结果。

  张一弛:第一个看法,在企业与员工关系中,如果平时企业对员工是宽厚的,在双方关系结束的时候,员工起诉企业的动机是比较小的,多大程度上会招纠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自己的行为。

  饶俊:新《劳动合同法》是我见过的法规当中覆盖面最广、牵扯到人员最多的一部法律,第二点,我们国家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越来越重视法制环境和法制的执行。第三在所有法律牵扯到利害人的时候都有双重角色,既是企业利益保护者,同时也是个人利益的保护者,我坚信这部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大方向是不会改变的。

  李铁:如果有一天员工要离开的时候,他对法律的理解和掌握比人力资源部了解的多得多,我举个例子,有个工会委员合同到期了,他说我是工会委员,不能炒我,合同必须到期,最后公司只能不炒他,把合同延长到工会委员任期结束,工会跟我们说,其实我们只是说主席、副主席不炒,其他委员可以炒,但员工说我是委员,凭什么这么说,希望国家制订法律法规时候多考虑企业的实际应用问题,遵守是一定的。

  刘戈:这部法律的出台,从立法过程来看,我有印象,好象收回19万条各界意见,在中国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在这样的立法过程中,表现了一种高度的机制设置的东西在里面。结束今天论坛之前我也发表一下我个人的观点,我讨论这部法律也好,讨论人力资源也好,讨论企业管理问题也好,我们更多是就企业谈企业,更重要的一点是《劳动合同法》让我们考虑这样一个问题,每一个人除了是企业员工以外,都是公民,宪法授予每一个人的公民权不应该在企业的管理权中被扼杀掉,但是这种权力如何划分?它的平衡点在什么地方?从我的希望来说,我毕竟在做传播工作,在思考企业利益的时候,也要考虑社会公众和每一个公民的利益。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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