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开始,中央的宏观调控措施陆续实施,从事企业间借贷和民间金融借贷业务的老板们的财源随之滚滚而来。
这些从事民间借贷业务的老板们,一直在寻求通过合法化的操作模式去运作,希望走出“灰色地带”,在“阳光”下赚钱。据调查,已有部分广东民间借贷机构通过成立民营担保公司、典当行、股份制的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或整合区域联盟等形式,将自己“洗白”再继续运作。
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民间借贷机构“阳光化”,仍然只是组织形式的一种变换,基本仍处于缺乏法规管理的“灰色状态”。对此,民营企业家孙大午指出,当民间金融活动合法化之后,民间借贷机构的老板们将会变为类似于企业管理者的创业者或经理人。
“银行的游戏规则有很大的不妥!我有的客户原本连放款通知都已领到手,抵押手续也办好了。但随着收缩银根的一声令下,这一切全泡汤了。”6月15日,从事民间借贷业务的金老板(化名)说。金老板现在的身份是一家东莞的民营担保公司的老板,而以往他一直以“财务咨询公司”的名义从事民间借贷业务。[全文][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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