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我国社会责任运动的重要里程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17:35 《国企》杂志

  我国社会责任运动的重要里程碑

  在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出台之前,国资委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为我国企业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行动指南

  文|陈元桥

  自上世纪90年代“社会责任”这一概念传入我国以来,“社会责任”一词便借助现代媒体在我国国内迅速而广泛地散播开来。尤其是近些年来,“社会责任”、“责任”、“履行责任”、“企业公民”等词汇几乎成了人们的口头禅,似乎变成了一种现代时尚。既然如此时尚,那自然就免不了要引起社会的广泛议论和评说,甚至成为社会的热点议题。于是乎,相关主题的文章、研讨会、论坛、评奖活动等便如雨后春笋,纷至沓来。然而,让人眼花缭乱且无比困惑的是,虽然大家众口一词——“社会责任”,谈起来似乎非常热闹,但仔细琢磨却感觉并非指同一回事,有时东说东、西说西,驴头不对马嘴,让人云山雾罩,甚至啼笑皆非,真乃滑稽之极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社会责任”一词至今在国内外没有统一的概念和说法,以至于有人顾名思义,将“社会责任”内涵和外延无限放大,甚至将“责任”统统视为“社会责任”。

  对于社会责任、责任、可持续发展等概念的诸多分歧甚至矛盾的说法,在理论上开展学术探讨,各抒己见,这本无可厚非,尽可理解和体谅。可是,一旦将其实际运用到企业运营的实践活动之中,那就真得让企业无所适从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究竟是什么?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究竟包括哪些方面?企业究竟应该如何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正因为如此,为了满足全球企业有效开展社会责任活动的迫切需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启动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 26000)的制定进程,拟在全球范围内统一社会责任的相关定义,统一社会责任活动的基本议题,并为企业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提供全球统一的、标准化的指南。

  在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出台之前,为了满足我国广大央企开展社会责任工作的迫切需要,国资委于2008年初发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真可谓急企业之急、想企业之所想,为当前我国广大央企有效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指明了方向,至少为当前处于概念混乱、行动迷茫之中的我国企业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行动指南。由此看来,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的发布,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实现中央企业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影响等诸多方面,重点强调了我国央企社会责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这无疑是对央企社会责任活动的积极肯定,也是对央企未来社会责任工作的强力促进。本人相信,在国资委指导意见发布之后,我国央企的社会责任活动将会出现崭新的面貌,在央企的带动下,我国中小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也将会蓬勃开展起来。为此,本人认为,国资委指导意见的发布将是我国社会责任运动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鉴于本人多年来参加ISO社会责任国际标准(ISO 26000)制定工作的经历以及多年来对社会责任标准化工作的科学研究,作为众多学术理论意见中的一种个人意见,在此,本人对我国央企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提出如下建议:

  1.“社会责任”仅为一种理念,而不应分解为具体的某些“责任”。

  作为专有名词,“社会责任”是专指一种理念,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各种责任并不完全是一回事。作为一种特定的理念,从本质上来说,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其整个运营活动的同时,应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考虑并满足其利益相关方的需要和期望,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企业的社会责任工作就是指为将上述理念始终贯彻到企业运营活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而所开展的全部活动。显然,将社会责任简单地分解并预设为一个个具体的某些“责任”而予以履行,这是违背社会责任理念本意的,也是不现实的。

  2.社会责任工作是指一系列的活动过程,而非单纯的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从社会责任的本质我们可以看到,社会责任工作是企业在其运营活动中贯彻社会责任理念的一系列活动过程。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只是企业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的一种较为有效方式,但它并不代表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的全部。事实上,企业完全有理由还可根据其具体运营情况另选其他更为有效的沟通方式。

  3.社会责任活动不应简单视为企业形象公关活动,而是事关企业存亡的长远发展战略。

  做为21世纪的现代企业,企业核心价值观是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和竞争力源泉,没有核心价值观的企业将会被现代社会所淘汰。社会责任理念是现代企业所必备的基本核心价值理念,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事关企业发展的全局,应从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高度来对待,而不是企业的形象工程或面子工程。

  4.利益相关方是企业社会责任活动的核心。

  从上述社会责任本质可以来看到,考虑并满足利益相关方的需要和期望是社会责任活动的核心之一。所谓利益相关方,是指在利益关系上影响企业运营活动和受到企业运营活动影响的有关各方(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显然,离开了利益相关方,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将无从谈起。此外,利益相关方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企业具体运营活动的实际变化而改变。对于利益相关方,企业应建立有效的机制,以确保其正确识别利益相关方,与利益相关方保持有效的沟通,让利益相关方广泛地参与到企业的社会责任活动中来。

  5.社会责任活动的必要成本付出可为企业带来可持续发展的超额回报。

  如果说因开展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支出而排斥社会责任活动的话,那么,这只是一种短视。其实,从长远的发展角度来看,社会责任活动的必要成本付出将可为企业带来可持续发展的超额回报。例如:社会责任工作的最大成果就是提升了企业的整体素质,从而增强了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商业伦理道德的有序化,确保了整个市场的良性公平竞争秩序,从而确保了企业长远发展的良性商业投资环境;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反过来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更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企业员工权益的保护也会激发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和工作积极性,等等。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工作绝大部分仍然是企业原有的正常运营活动,只是在这些活动中贯彻社会责任理念而已。说到底,它并没有增加企业过多的成本负担,其大部分只是在企业决策或运营过程中增加一种约束性的考虑因素罢了。

  (作者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ISO社会责任特别工作组秘书长)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