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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声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6日 13:40 发改委网站

  最近,有企业向我们反映,有人以“中国物价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商业经济监督管理中心”的名义,给部分企业印发了《2007年第二届<中国商业企业暨中国商业价格诚信典范单位>评选表彰年会的通知》,声称开展“价格诚信典范单位评选活动”,并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支持单位之一。对此诈骗活动,我司郑重声明:

  一、我国根本不存在“中国物价监督管理委员会”这样一个单位。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从未授权、委托或支持任何个人、任何单位开展上述评选活动。上述不法行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没有任何关系。

  特此声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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