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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签新股 户名有异股票转登记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 06:00 每日经济新闻
    BY  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李鸿光 通讯员

  7年前开户买卖股票的张先生,把股票一放就是6年从未过问。谁知期间实行按股民持有股票市值配售政策,张先生不知其名下中签2只新股,但在办理股票转登记时,因申购股票账号户名与个人身份信息不一致,且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遭到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某证券营业部拒绝转登记。 

    遇市值配售中签2只新股

  近日,上海静安法院针对张先生的诉请作出一审判决:第三人潘某某股东账户下的1200股“三房巷”股票、494股“恒生电子”股票、1900股“托普软件”股票(截至2006年11月6日)及之后产生的孳息为张先生所有,由证券营业部协助将上述股票过户。

    55岁的张先生是本市的小股民,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账户为A107××××××。早在2000年12月上旬,他在原鞍山证券上海武定路营业部(以下简称鞍山证券营业部)开设资金账户,以每股38.20元,买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 “托普软件”股票1000股。2002年,他在该证券营业部存入现金1万元。2006年3月,股票市场渐渐复苏,张先生才想到自己的股票。同月21日,他得知鞍山证券营业部早就不存在了,原先股民交易已转入民族证券营业部。

    张先生找到民族证券营业部,出示了相关证件询问自己的资金账号内是否还有1万余元。券商用电脑查询后告知张先生账号里只有700多元。再经查询后券商恭喜张先生运气好,2003年他经市值配售中签了2只深圳新股,股票分别为 “三房巷”和“恒生电子”,现金变成了股票。

    同年9月,张先生接到民族证券营业部信函,被告知因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股票转登记,且挂在张先生资金账号下的深圳股东账号为潘某某的户名,券商认为该账号持有上述股票不属于张先生。在交涉无望的情况下,张先生于2007年4月27日起诉到法院,要求民族证券营业部归还上述全部股票。

    户名存异未能股票转登记

  法庭上,民族证券营业部辨称,张先生是1993年在鞍山证券营业部开户。2003年,张先生资金账号下挂的深圳股票账户(户名为潘某某)通过市值配售购买了2只新股,因股票账户户名与原个人身份信息不一致,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规定,需于2006年7月31日前来办理配售股份转登记,因张先生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以致造成未办理股票转登记至今。

    由于股票账户涉及深圳的潘某某,法院通知潘某某,以案件第三人身份前来上海法院出庭应诉。2007年8月24日,上海静安法院收到潘某某从深圳发来的传真件:我从没去过鞍山证券和民族证券营业部,也不认识上海的张先生。自己的身份证和股东卡从没丢失过。

    潘某某称,8月13日,他在深交所打出清单,自己名下竟然有上述股票买入记录,但上述股票结余数仍为“0”。深圳方面介绍,是别人利用潘某某股东卡号和股票市值进行配售而中签。

    法院认为,本案涉及购买和中签股票,系从张先生账户所购得,该账户内股票应当属于张先生。虽然在张先生资金账户下挂了深圳潘某某的股东账户,但该账号内的“托普软件”系从张先生账户内资金购得,而“三房巷”和“恒生电子”股票系张先生通过市值配售中签购买,潘某某也表示上述股票均不是用其资金购买,遂法院作出判决上述股票全部归张先生所有。

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李鸿光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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