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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串通银行员工骗1.4亿 度假村老总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 08:00 每日经济新闻

    一度假村老总蔡羽在无经营及归还能力的情况下,伙同两名银行员工以支付中间人高额息差、好处费的方式,采用伪造贷记凭证、支票、业务委托书等手法骗取四家企业存于银行的近1.4亿元资金,造成巨额资金无法归还。昨天,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蔡羽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四名被告人中有三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现年43岁的蔡羽身兼上海市泛洋城市度假村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等职务。2005年10月,蔡羽伙同某银行上海浦东分行客户经理韩巍、泛洋城市度假村董事长秘书黄英,由韩通过中间人联系到江苏某公司,诱使该公司将1000万元以七天通知存款的形式存入银行。随后,黄、韩二人通过伪造《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方式,制造了该公司已在银行办理1000万元通知存款的假象,而该款实则进入了该公司的一般存款账户内。同年11月,韩巍持伪造的贷记凭证将1000万元划入蔡羽名下公司银行账户内。蔡将上述钱款用于归还债务及向中间人支付高额息差,韩巍从中获得好处费1万余元。

    此后,蔡羽又多次伙同韩巍、黄英,以及上海某银行客户经理李忠、上海市无业人员陈梁等人,采用类似的方式,将其他公司的款项划入自己公司名下。其中,上海某投资公司一次就被划出7900万余元,是蔡羽历次作案数额最大的一次。为便于实施犯罪,陈梁先后找人私刻了银行公章、业务章、存款专用章、转讫章及被害企业公章、财务章和法人私章等20余枚印章。

    2006年5月,蔡羽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审理后认为,蔡羽等人采用伪造贷记凭证、业务委托书、支票的方法骗取四家企业存于银行内的近1.4亿元资金,其行为分别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票据诈骗罪。此外,陈梁还指使他人私刻银行、企业印章,其行为又构成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法院除判处蔡羽死缓外,还判处李忠、陈梁、韩巍无期徒刑,判处黄英有期徒刑19年。何勇 每日经济新闻 吴艳燕 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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