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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排2亿元资金对城市低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17:08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7月4日电 (记者 李美娟、谢琳) 为缓解城市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困难,从今年起,江西省对城市所有低保对象6种大病实施医疗救助。按年人均补助200元标准计算,江西将安排资金约2亿元。

  据了解,2005年,江西已在23个县(市、区)开展了城市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从今年起,这一范围将扩至全省低保对象。暂定救助的6种大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
(肾衰竭)、重症肝炎(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据介绍,城市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主要通过财政预算拨款、

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以及其他合法渠道筹集。补助资金按城市低保人数每年人均200元的标准,由省、市、县(市、区)按5:2.5:2.5比例分别负担。国家扶贫重点县按省75%、县25%的比例负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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