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机构否认利用人民币升值预期炒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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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5:27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6月5日电 (徐寿松 黄玫 胡军华) 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贷银行、荷兰ING银行等境外投资机构最近纷纷表示,其在中国房地产市场频频出手并非因为预期人民币会升值,而是看好中国房地产市场的良好发展前景所采取的长线投资活动。 但是,国内房地产研究专家指出,外资一般会在五年内将物业卖出套现,其否认“赌人民币升值”炒楼的动机是担心被征收相关税收。
摩根士丹利执行董事卡斯·彼特森在日前举行的“2006行销商业地产高峰论坛”上说,外国金融机构在中国房地产市场投资时并没有将汇率变动可能获得的收益考虑在内,人民币是升值还是贬值不是房地产投资的决定要素。 荷兰ING银行中国区域投资总监蔡丽丽说,外国金融机构的房地产投资部门和资金运作部门是彼此独立运作的,房地产投资部门在考察一个项目时,汇率的变动问题是被剥离出去的,由其他部门负责解决。 知名物业投资顾问公司上海策源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摩根士丹利在2005年6月和9月,分别以8.46亿港元和9000万美元购买了“上海广场”和“世界贸易大厦”;2006年4月再斥资7亿多元人民币签下陆家嘴中央公寓4幢楼…… 除了摩根士丹利,最近在商业地产市场频出“大手笔”的国际金融机构还有高盛集团、花旗集团、麦格理银行旗下的第一中国房地产集团等,另外美国的两家基金也已从复星集团买下上海豫园庙前广场项目。 卡斯·彼特森说,摩根士丹利看重的是这些项目较高的收益率,并且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商业地产的发展前景看好,并非是短期的投资行为。 对此,易居中国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丁祖昱表示质疑。他认为,经验表明,很多外资金融机构所购的房地产项目在5年内会转手变现。 据悉,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正在密切关注房地产领域的外资流动,未来将从“技术层面”对外资投资房地产加强监管和限制,包括进一步收紧房产交易结汇的审核、对房地产企业引进外资和境外上市加强监管和设限等。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建议征收房地产汇率调节税,即外籍人士出售房地产时,因为人民币升值所套获利润应全数缴税,除非另行购买价格更高的房地产。(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