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06年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货币政策操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 18:45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发布《二○○六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以下为报告第二部分节选。

  第二部分 货币政策操作

  2006年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合理调控货币信贷总量,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着力优化信贷结构,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加快金融企业改革和金融市场建设,改进外汇管理,不断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保持金融平稳运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一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密切关注元旦、春节期间及春节后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变化情况,认真监测分析外汇占款、财政库款及现金等影响流动性的因素,继续加强流动性管理,合理安排公开市场操作的工具组合与期限结构,适时适度调控银行体系流动性。春节前,主要通过发行1年期央行票据收回流动性,并适时开展短期逆回购操作,既保持了必要的对冲力度,又支持了商业银行春节前支付流动性的需要;春节后,针对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宽松的情况,加大对冲操作力度,主要运用发行1年期、3个月期央行票据和7天正回购操作工具组合,并尝试以多重价位招标方式发行6个月期央行票据,合理调节银行体系流动性,有效引导货币市场利率,取得了预期的调控效果。

  一季度,通过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净回笼基础货币4250亿元。期间,共发行19期央行票据,发行总量13200亿元,其中3个月期4000亿元,6个月期850亿元,1年期8350亿元。3月末,中央银行票据余额为28002亿元。

  二、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6年4月28日起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

  上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有利于抑制过度投资,协调投资与消费的关系,引导资产的合理定价;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增强金融体系防范风险的能力,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三、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促进商业银行改善信贷结构

  200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方针,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对商业银行加强“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完善各项金融服务。一是加强商业银行存贷期限错配预警监测分析,合理控制中长期贷款,扩大流动资金贷款。二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机制、体制和工具创新,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有效信贷投入,提高对农民工的金融服务水平。三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就业、助学、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等的支持力度。

  四、稳步推进金融企业改革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继续稳步推进。通过财务重组、内部改革和不断发展,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的财务状况显著改善,盈利能力明显提高,公司治理不断完善,相对独立的内控体系和完善的风险防范体制初步形成。三家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绩效指标稳步提升,不良贷款率继续保持较低水平。中国建设银行上市后,市场表现良好,并于2006年3月10日成为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成份股。中国银行积极推进发行上市各项准备工作,于2006年6月1日在香港上市。工商银行于2006年1月与战略投资者正式签署了战略投资和合作协议,战略合作项目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方案正在积极研究之中。

  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一是逐步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化解历史包袱。截至2006年3月末,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严格审查考核,已完成9期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的发行工作,共计对2355个县(市)发行专项票据1649亿元,对吉林、陕西农村信用社发放专项借款2.6亿元。专项票据发行和专项借款发放共计占核定资金支持总额的99%。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数据,考虑专项票据置换因素,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比例为13.5%,比2002年末下降23.4个百分点。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提高到7.43%、12.32%、8.44%。二是不断增加支农信贷投放,支持“三农”发展。2006年3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11668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40%提高到49%;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占全国金融机构农业贷款的比例由2002年末的81%提高到91%。三是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转换经营机制。部分农村信用社在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信息披露、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四是将农村信用社管理和风险责任移交省级政府。目前,25个省(区、市)的省级联社,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等省级管理机构相继成立,新疆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也即将挂牌,地方政府的管理职责初步得到明确。

  五、继续推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配套措施

  2005年7月21日,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为配合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主动性、可控性、渐进性的原则,继续推出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外汇市场的改革配套措施:一是完善外汇市场体系,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和询价交易方式,改进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方式。二是推出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和人民币利率互换试点,丰富外汇市场产品,健全我国金融衍生产品的定价机制。三是继续扩大外汇市场成员,丰富市场结构,目前境内银行间人民币远期市场已包括64家会员银行。四是建立央行外汇一级交易商制度,保证央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增强外汇公开市场操作的市场化程度。五是加强外汇市场的基础性建设,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多的外汇交易产品,促进金融机构提高自主定价和风险管理能力。

  专栏 1: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

  为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促进外汇市场发展,丰富外汇交易方式,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2006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公告》(银发[2006]第1号),在我国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和询价交易方式(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方式)。

  做市商制度是国际成熟场外市场中普遍采用的一种市场交易制度,它是指在一定监管体系下,部分实力雄厚、信誉度较高的市场成员持有一定的交易标的存货,并以此承诺维持市场的双向买卖交易,这些维持双向买卖交易、承担市场出清义务的市场成员就是做市商。做市商制度具有活跃市场、稳定市场的功能,依靠其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驱动机制,保障交易的规范和效率。做市商制度是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和稳定市场运行、规范发展市场的有效手段。

  询价交易方式(OTC方式)是指交易主体以双边授信为基础,通过自主双边询价、双边清算进行交易的交易方式。询价交易方式是国际外汇市场上的基本制度。全球即期外汇市场的绝大部分交易量都集中在场外市场。外汇交易的国际性及外汇交易主体的广泛性、差异性决定了询价交易方式具有成本低、信用风险分散等优点。

  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采用撮合竞价交易方式,并将日加权平均价作为下一工作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自2005年7月21日新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开始实施起,银行间外汇市场仍采用撮合竞价交易方式,但将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最后5笔交易加权平均价作为收盘价,并以此作为下一工作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2006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我国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和询价交易方式。考虑到中小金融机构在短期内获取授信存在一定困难,为满足中小金融机构的外汇交易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保留撮合交易方式。

  由于交易方式的多元化,我国即期外汇市场呈现撮合市场和场外市场并存的格局,两个市场并存的格局决定了撮合市场成交价不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因此,将撮合市场收盘价作为下一工作日中间价的做法有必要得到相应的改进。另外,为进一步体现市场供求关系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基准利率、汇率的确定方式,将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改进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所有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当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由全部做市商报价加权平均计算得出。人民币兑欧元、日元和港币汇率中间价根据当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与上午9时国际外汇市场欧元、日元和港币兑美元汇率套算确定。

  在新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形成方式下,由于做市商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报人民币汇率参考价前,主要基于对柜台结售汇情况、银行间市场外汇供求、自身头寸情况和国际外汇市场主要货币走势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因此由做市商报价得出的中间价体现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的人民币汇率制度框架。但由于做市商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报出的人民币汇率参考价并不需要考虑信用风险、手续费等因素,且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期间,国际外汇市场主要货币走势随时动态变化,因此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和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会存在一定差异,体现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在规定的幅度内围绕中间价上下波动。

  在新市场框架下,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中场外市场和撮合市场并存,由此决定了人民币汇率体系主要包括三个相互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场外市场汇率和撮合市场汇率。三个价格之间主要存在以下关系:一是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对场外市场汇率和撮合市场汇率起指导作用,场外市场和撮合市场人民币汇率以当日中间价为基准,随着市场供求的变化在规定幅度内浮动。二是场外市场汇率和撮合市场汇率之间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场外市场和撮合市场只是交易方式不同,市场间的套利行为使得二者联动明显。三是由于手续费和清算风险等因素的存在,场外市场汇率和撮合市场汇率之间通常会存在一定差异,场外市场的交易量大,因此,场外市场的人民币汇率水平更能反映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情况,场外市场人民币汇率较撮合市场人民币汇率更具代表性。

  新市场机制推出以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场外市场交易日益活跃,人民币汇率弹性显著增强。从交易量看,新市场机制推出伊始,场外市场交易量就远远超过撮合市场,目前场外市场交易量是撮合市场交易量的30倍左右,且场外市场交易量占比呈继续扩大态势。从价格传导机制看,各做市商报价逐步趋同,场外市场、撮合市场和柜台结售汇市场之间价格传导顺畅。新市场机制有力激活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做市商在场外市场和撮合市场积极交易,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市场有效出清。目前场外市场已成为我国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主体,询价交易方式相应地已成为我国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主要交易方式。做市商制度和询价交易方式的推出,是继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又一重大举措,为我国外汇市场与国际外汇市场的进一步接轨创造了条件。

  专栏 2:外汇一级交易商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6年1月4日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推出询价交易(OTC)方式,并引入做市商制度。新市场框架虽然继续保留撮合交易方式,但场外市场是外汇市场的主体,主要由做市商向市场提供流动性。与外汇市场交易方式的转变相适应,中央银行的外汇公开市场操作方式也要相应转变。

  在外汇市场以撮合为主的市场模式下,市场成员通过匿名集中竞价方式交易,外汇交易中心承担市场成员的清算风险。当汇率剧烈波动时,央行可在撮合市场进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在外汇市场以OTC为主的市场模式下,市场成员主要在双边授信的基础上,通过双边询价、双边清算进行外汇交易,中央银行进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不但需要考虑交易对手的价格传导能力,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反馈能力,还需考虑其信用风险状况。发达国家中央银行(美联储和欧洲央行等)外汇公开市场操作的一般做法是选择信用状况好、承诺向央行及时报告信息的金融机构作为外汇交易对手,也称外汇一级交易商,以保证央行公开市场外汇操作的安全性和效率。而且,从维护各国中央银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的有效性出发,尽管有的中央银行会公布外汇一级交易商的准入标准,但所有的中央银行均不公布外汇一级交易商的名单。借鉴发达国家央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的成熟做法,适应中国外汇市场结构的变化,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建立外汇一级交易商制度,并公布《外汇一级交易商准入指引》。

  根据《外汇一级交易商准入指引》,凡具备外汇市场做市能力的外汇指定银行,只要遵守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各项规定,符合监管当局的监管指标要求,且信用状况达到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标准,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外汇一级交易商资格。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申请人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的活跃程度以及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能力,决定是否同意其成为外汇一级交易商。经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外汇一级交易商,在享有与央行交易权利的同时,需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包括: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积极做市,保持市场价格平稳;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央行进行外汇交易,提供市场最优报价;与央行保持沟通,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等。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外汇一级交易商履行义务的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外汇一级交易商,中国人民银行将暂停或取消其资格。

  建立外汇一级交易商制度,有助于传导央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的政策意图,通过影响市场预期,促使市场交易行为回归理性,从而以较低的操作成本迅速稳定外汇市场,实现较高的外汇公开市场操作效率,增强央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的市场化程度。外汇一级交易商集中了外汇市场主要的供求信息,央行通过外汇一级交易商能比较全面地了解市场信息和预期的变化,有助于全面、及时把握外汇市场动态,稳定市场。由于外汇一级交易商必须履行做市义务,向市场连续提供双边报价,维持市场流动性,平滑市场汇率波动和提高交易活跃程度,因此,建立外汇一级交易商制度还有助于提高外汇市场运行效率,促进外汇市场发展。

  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初期,央行还需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熨平市场波动,发挥滤波器的作用。随着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外汇市场供求将趋于平衡,市场参与者的行为也会逐渐成熟,伴随市场力量的增强,央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的频率和力度将不断减弱,逐渐淡出市场。作为国际惯例,建立外汇一级交易商制度将为央行实施外汇公开市场操作提供有效的制度基础,但这与央行操作力度和频率并无关系,也不意味着央行外汇公开市场操作的长期化。

  六、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一季度,围绕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中心工作,加快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统一中外资银行短期外债管理口径和方式,从严控制短期外债过快增长势头。加强对外汇资金流入的检查和非法外汇交易的打击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一季度,共批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3.25亿美元。三是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等六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调整。取消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事前审批,提高企业账户限额。简化服务贸易售付汇凭证并放宽审核权限,对居民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拓展境内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在一定额度内以购汇形式代理境内机构和个人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允许基金管理公司等证券机构在一定额度内集中境内机构和个人的自有外汇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一定比例内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和货币市场工具。

  附件:二○○六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附件内容为PDF格式,您的计算机系统中安装了Acrobat Reader 软件才能打开。 >>下载此软件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2,70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