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11.9特大涉税案件主犯移送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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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11: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0日电 (记者 汤计) 据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3月20日提供的消息,因涉嫌伪造、出售、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曹光伟、张胡仪于3月上旬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包头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齐洪宇说:“这是一起金额高达3.2亿多元的特大涉税案件。” 据介绍,生于1968年的犯罪嫌疑人曹光伟,原籍湖北省恩施市芭蕉镇下街人;生于19
警方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曹光伟、张胡仪伙同蒋小友(在逃)、李宏韬(在逃)、刘邦(在逃)、劳俊峰(在逃)等人,于2005年4月来到包头市,从事非法伪造、出售各种假证件并从事制造、出售、虚开各种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的违法活动。曹光伟、张胡仪、蒋小友、李宏韬、刘邦利用发小名片联系业务,苏俊峰利用电脑、打印机伪造、出售虚开商业零售发票、建筑安装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完税凭证和运输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 经包头市国税局对查获的假普通商业裁剪统一发票进行核实统计,普通裁剪商业发票1795份,已开具33份,涉及包头市的13户企业,金额达167万多元;空白发票1762份,最大可开具金额176199980元,其中浙江省的48份,辽宁省的25份,包头市的1689份,总涉案金额为177875666.11元。 经包头市地税局对查获的假发票进行核实统计,涉及假税收通用完税证192份,涉及金额5550多万元,涉及假公路内河运输统一发票1026份,其中已填开607份,空白发票419份,发票涉及24个省、市、自治区,发票所载金额为8145万元;涉及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311份,已填开148份,空白发票163份,发票所载金额965万多元,以上3项所开发票金额为1.47亿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