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经理贪挪近亿元获死刑 7000万元仍不知去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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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09:26 北京娱乐信报 | |
![]() 信报讯 (记者 郭志霞) 一证券经理5年内贪污、挪用公款达8400多万元,案发后该经理拒不交代7000万元去向。昨天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 今年47岁的杨彦明,曾担任中国长城信托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虎坊桥证券营业部、北京望京西园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检方指控,杨彦明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指使营业部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违规提取现金6840多万元予以侵吞。杨彦明除供述将其中的300万元用于注册、经营一家公司外,对其余款项拒不交代去向,致使这笔巨额国有财产遭受损失。此外,杨彦明还于2002年1月至4月间,多次指使单位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376万元予以侵吞。案发后,杨彦明也拒不交代该款去向。 2000年8月至12月期间,杨彦明将其所在的 证券营业部资金2480万元挪至其个人公司用于购房等经营使用,案发前尚有1270万元没有退还。另外,杨彦明还被指控将营业部资金60万元用于个人期货交易。 “我要上诉,我没有贪污。”听到被判死刑后杨彦明说,他先后两次自杀,就是想用结束生命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