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秀水吃官司才知芳名有主 注册人索赔350万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08:5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 郭志霞) “现在很多老商户都已进入秀水街,我们是百分之百地有法可依地使用这个名字,不构成侵权!”昨天,因“秀水街”商标而成为被告的新秀水开发商——北京新雅盛宏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季卫,向记者表达了他对此事的看法。 “秀水街”商标持有人、北京业禄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说,公司主要业务经营为销售工艺美术品等商品。2001年,他们申请注册“秀水街”商标,并于2002年得到国家工商
此外,今年3月,“秀水街”刚开业,就多次被工商部门查出假冒知名品牌商品,并被工商所下发整改通知。这一行为,使多家媒体以秀水街查出假冒名牌和秀水街市场被整改为报道内容,直接损害了他们商标持有人的声誉。为此,他们请法院判令对方立即停止使用“秀水街”标识及文字、立即删除有关“秀水街”不实宣传;赔偿其经济损失350万元;并公开道歉等。此案已经在上月底被二中院正式立案受理。 “但现在还没有确定开庭时间。”北京新雅盛宏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季卫告诉记者,他们早就收到起诉书副本,并准备应诉。他认为,“秀水街”是一条北京的特色街道名称,不应被注册为商标,现在就等待法律来解决这个纷争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