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股长投资赌局造成巨款流失 被判刑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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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20:06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1月7日电 (记者 杨越) 广西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股原股长莫小斌挪用350多万元公款“投资”赌博等经营活动,造成330万元至今无法归还。日前,莫小斌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42岁的莫小斌投资赌博源于投资酒楼失败而起。1999年,莫小斌挪用公款15万元,接下一家经营不善的酒楼。未曾想,两三年下来就亏空了二三十万元。他只得将酒楼转手出
莫小斌心里清楚,挪用公款是违法的事,因此要尽早把这个资金窟窿补上。他决定铤而走险,到赌场一搏。从2000年5月起,莫小斌经常从他掌管的资本金账户里取钱,上桂林多家酒店、宾馆与人豪赌。不过每次他都是输多赢少,不到两年,上百万元公款很快便血本无归。 随着资本金账户亏空的窟窿越来越大,莫小斌也越来越失去理智。2002年6月,第17届世界杯足球赛开赛,莫小斌通过电话投注赌球,下注资金从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有时一场球就输掉十几万元。一届世界杯下来,莫小斌便将200多万元公款“投资”给了庄家。 2005年2月28日,莫小斌又取出5万元公款来到桂林市某公司豪赌被民警抓获。一个小小股长的巨额赌资引起了警方的关注。 而此时的莫小斌已是惊弓之鸟。2005年4月15日,莫小斌投案自首。经查,从1999年9月到2005年3月,灵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收到资本金2300多万元。由于管理制度上的缺陷,这个账户实际上成了莫小斌的私人户头,他随时可以从中取钱,在不到6年时间里,100多次挪用了350多万元。 有关人士说,莫小斌的犯罪给资本金的管理敲响了警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