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改制前捞一把 广西梧州市造船厂集体贪污案宣判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 19:29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11月4日电 (杨越、莫海铭) 抱着改制前最后捞上一把的心态,广西梧州市造船厂集体侵吞国家财产,包括厂长、党委书记在内的所有班子成员以及部分中层干部10余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日前,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4年间,即造船厂改制前及改制期间,原厂长陈志焕(另案处理)两次授意有关人员,将厂里的闲置物资和废旧材料变卖,所得款项私存于单位小钱
柜中,并于2003年1月、2004年1月分别从小钱柜中提出12万元、10万元现金,按照正职领导、副职领导和中层干部3:2:1的比例集体私分,其中陈志焕、厂党委书记曾东昌各45000元,副厂长曹剑、工会主席谢启良各30000元,办公室主任区智泉、财务部经理颜索英各10000元。

  法院认定曾东昌、曹剑、谢启良、区智泉、颜索英等人犯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到3年。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