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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大限今至 多层直销变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13:41 北京日报

  本报记者 周奇

  “直销”与“传销”只有一字之差,但很少有人能真正弄清两者间到底有何区别。不过从今日起施行的《禁止传销条例》再次给了大家一个答案———传销非法。虽然众多直销企业对此表示欢迎,但在细观条例后发现,原本被直销企业视为“核心竞争力”的团队计酬模式却已被政府列入了非法传销范畴。而业内人士认为,这只是“改造”直销业弊端的第一
步。  

     团队计酬全面遭禁

  “直销条例和禁传条例是相互配合的。”业内专家表示,今年8月10日,国务院原则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草案)》和《禁止传销条例(草案)》,并计划于12月1日、11月1日分别开始实行。“条例一前一后的实施,其中蕴藏着政府对于直销企业‘改造’的两手杀招。”

  上世纪90年代初,一些国外直销公司开始进入中国。由于当时我国配套法规不够完善,直销逐渐发展成为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在利用虚假宣传、组成封闭人际网络后,这些传销“运作人”便靠收取高额入门费、产品宣传费等手段敛取了巨额钱财。

  由于不少传销活动冠以直销名义,因此多年来直销与传销只是“文字”上的一字之差。“禁传条例”把“拉人头”模式列为非法的同时,也把直销企业多年实行的“多层次的团队计酬”归入其中。

  业内人士认为,“团队计酬”一直被视为直销业的核心竞争力,某知名企业在推行该模式后,其一年的产品销售量达到了170亿元,远远高于实行“单层次”模式的雅芳。“不过政府似乎对于这种薪酬模式一直不太放心,通过禁传条例无疑是逼迫多层次派改变。”

  单层次模式遭遇尴尬

  1998年,国内直销市场秩序混乱,“老鼠会”盛行,政府开始全面整顿直销业。也就在那一年,安利、雅芳、玫琳凯、日晖、富迪、娜丽丝、尚赫、完美、百美、特百惠这十家外资直销企业,被要求转型为“店铺+推销员”单层直销模式在中国销售产品。

  但事实上,除雅芳等极少数企业尝试推广“单层次”模式外,由于“团队计酬”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即使在1998年后直销全面遭禁的“困难”时期,许多直销企业也一直运用着各种手段变相地保持着旗下经销商的“团队计酬”模式。

  这次政府部门在以《禁止传销条例》改变直销业长期存在的“多层次、团队计酬”模式的同时,又在《直销管理条例》中设立了直销“牌照”,以保证多层次派最终完成“改造”。

  多层次直销忙“变脸”

  的确,政府这次的两个杀招取得了一定效果。在“商讨研究”2个多月后,安利近日表态将转向单层次直销模式,并于今日正式开始实行。

  在安利发给记者的调整方案中可以看到,今后所有安利的销售人员和经销商都只能以销售产品的所得获取报酬,而不允许从下级的团队计酬中获得报酬。作为回报,安利将在原先基础上适当提高销售佣金比例。

  “以前安利销售佣金提成比例为产品净销售额的6%—21%,今后将调整为9%-30%。”安利公司有关人士表示,既然团队计酬目前政府部门不认可,那公司只有顺势改变。

  北京市商业管理干部学院教授、直销问题研究专家王义明表示,直销条例表明政府选择是走中国特色的销售模式。即“店铺+直销员”的单层直销模式,这不同于国外一些“无店铺+直销员”的单层直销,更否定了日前国际流行的多层直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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