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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21日起调整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2日 08:2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21日专电 (记者 王卫平)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中国银行自21日起对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则进行适当修订。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介绍,人民币存贷计结息规则修订后,居民个人活期存款实行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止。单位活期存款按日计息,按
季结息,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以现行的居民储蓄整存整取定期存款的六个期限档次(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和利率水平为标准,统一个人存款、单位存款的定期存款期限档次。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

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王兆文提醒客户注意,除活期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外,其他各项存款的计结息规则维持原状,利率按照

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
存款利率
上限执行。单位通知存款适用活期存款利率部分,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其他计结息规则不变。单位协定存款计息期间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其他计结息规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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