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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式”管理破解个人收入监控难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01: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王擎19日北京报道】

  国税总局出台《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处于议论漩涡中心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由于其“小步前行”颇受非议,而日前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正试图破解这种局面,加快个税改革的步伐。

  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事实上只涉及到了两项改革内容:一是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

  二是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而要想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全面深入的改革必须涉及到如何监控纳税人个人信息的来源及其真实度的问题,这也一直是横在个税改革之前的一个难题。而《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出台,有望为这一难点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办法》共十章五十九条,分别对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加快统一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强化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税源的源泉管理、全员全额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办法》明确提出要建立个人收入档案制度,实现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

  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大部分是由单位代扣代缴,而绝大部分扣缴单位并没有明细申报到个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的只是一个汇总数。因此,《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必须从源头严格把关,按税法规定审核扣缴义务人申报数据是否包含了支付收入所有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收入额和扣缴税款等明细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税务机关应对扣缴单位报送来的明细信息,以及自行申报纳税人申报来的基础信息、收入及纳税信息,以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为惟一标识,建立个人收入“一户式”档案,按人头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归集、比对和分析,实施精细管理。

  “全员全额管理”的提出是《办法》的另一亮点。个人收入档案建立起来后,相关配套管理措施与手段也是不可或缺的。在尽可能地把所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都纳入到税收管理中后,税务管理机关将从中选取管理的重点、难点

  以及查实高收入个人是否足额纳税,通过对信息的汇总分析、纳税评估,避免纳税人多处分解、漏报少报收入,达到税款应收尽收的目的,最终由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实现对取得应税收入个人的全员全额管理。

  同时,《办法》对个人所得税征管重点———高收入者管理,也从实际操作层面予以细化。

  《办法》不仅要求各地将金融、保险、证券、电力、电信、石油、石化、烟草、民航、房地产、高等院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机构、体育俱乐部等高收入行业人员,个人投资者、影视明星、歌星、体育明星等高收入个人,临时来华演出人员等纳入重点纳税人的范围,而且也要求各地从收入较高、知名度较高、收入来源渠道较多、收入项目较多、无固定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税收征管影响较大等人员中,选择一定数量的个人作为重点纳税人,从而对其实施滚动的动态重点管理。

  “《办法》从制度建设、技术手段、管理规范等方面,系统、完善地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办法》的出台,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重要举措,也为下一

  步个税改革铺平了道路。”业内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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