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告诉记者,从2003年开始,北京市地税局就开始了专门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检查。在记者获得的检查报告中,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作出的结论是:在接受立案检查的1103家房地产企业中,被查出有问题的企业725家,其中千万元以上案件24起,有问题比例为66%;检查总计查补税款10.05亿元,仅滞纳金一项,就收取5891万元,而因偷逃税款而引发的罚金总额也已经突破千万,达到1817万元。
据记者了解,在这三年之中,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三次布置地方税务主管机关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结果也不容乐观。
“最主要的问题是取得定金和预售款未按规定申报纳税。”王纪平说。地税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由于房地产企业存在大量的定金和预售款收入,不少企业将这两项收入计入往来账户,造成企业的营业收入下降,从而躲避应该缴纳的税收科目和款项,造成税收流失。
此外,索取代开发票滥摊成本、未按期申报纳税也是在此次专项税收检查中发现的比较普遍的问题。王纪平表示,这些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已经引起了中央和北京市政府的高度重视。
为了实现对涉税违法企业“稳准狠”的制裁,北京市地税部门除了实施《税务稽查调查取证实施办法》、建立房地产行业纳税评估模型之外,还将在今年年底实现税务稽查更高层次的局级执法。与此同时,北京市地税局将严格区分诚信纳税与不诚信纳税的企业“待遇”,对信誉不好甚至恶劣的企业,不仅加大处罚力度,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还要对其进行曝光。
黄玉迎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20日 第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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