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拳头反腐 反贪局之后反渎职侵权局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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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2日 15:14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秦旭东 北京报道 一系列动向显示,承担着反腐败重任的检察机关,要“两个拳头出击”,“像反贪一样重视反渎职”。 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透露,最高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地
这位负责人表示,加强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机构和队伍建设,是为了适应“把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的需要。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一位人士告诉记者,通知是5月25日下发的,要求省及省以下检察机关的渎职侵权检察机构全部更名设局,机构和人员配备比照反贪局。至于最高检内部的这个机构,目前仍然叫“渎职侵权检察厅”,是否以及什么时候更名设局,涉及报中编办审批的问题。 两个“拳头”反腐 “反渎职侵权局”,是继“反贪污贿赂局”之后,检察机关内部着力强化反腐部门的又一举措。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的表述,反贪局负责办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案件。而渎职侵权检察机构,则负责办理公职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依照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刑法52个罪名,渎职侵权犯罪就占其中42个。 同为检察机关的两个重要业务部门,但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往往只知前者而不知后者。海南大学学者王琳告诉记者,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在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前者往往并不一定能给当事人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甚至有相当一部分渎职犯罪属过失犯罪,因而在酿就大的灾难之前,人们对渎职犯罪一般缺乏足够的认识。 实际上,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渎职侵权犯罪已经成为当前腐败现象的突出表现形式之一。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提到重庆綦江垮塌事故、广西南丹透水事故、安徽阜阳伪劣奶粉事件等大案要案。 来自高检的数据显示,仅2003年前10个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处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841件,这些案件造成经济损失达6.5亿多元,致460人死亡,重伤117人,查处渎职侵权案件4163件。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一些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后果非常严重”,动辄造成伤亡几十上百人,造成经济损失上千万甚至上亿元,而“一些侵犯人权的犯罪情节恶劣,令人发指”,加大反渎职侵权犯罪力度昭示了国家反腐败的决心。 有关人士透露,其实早在2000年第十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就被列为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纳入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的总体格局之中。而在2003年12月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依法严查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被作为2004年全国检察部门办理渎职侵权案件的重点。 湖南经验 查办职务犯罪特别是渎职犯罪制约的因素很多,线索少、取证难、干扰多、压力大,“在整合侦查资源、推进侦查一体化上下功夫”被认为是一个出路。在去年底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就重点提出完善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的问题。 早在1997年,湖南就先行先试,将全省的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统一更名设局,不过他们当时设立的叫做“渎职犯罪侦查局”。 湖南省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局的杨副局长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介绍,当时主要是考虑“反腐败里边的两块,反贪污贿赂开展得卓有成效,但是反渎职侵权却有些滞后。反腐败的两个拳头,一软一硬不行,因此参照反贪局的建制,设立这个局”。 在编制和干部、装备配置上,湖南的“渎职犯罪侦查局”和反贪局一样,局的正职负责人为副厅级,内设三个业务机构——两个侦查处,一个综合指导处(2001年改为司)。“规格上去了,出去办案调查也方便多了。”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对湖南的实践也深为肯定,认为他们“开创了新局面”,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004年底,浙江、湖北省也纷纷开展渎职侵权检察机构的更名设局工作,效果几乎是立竿见影,今年1~4月份,湖北省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同比上升了25%。 这些实践最终让最高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渎职侵权检察机构改名设局。 高检增设协调办公室 在机构设置、力量配备上,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已经增设了“侦查指挥协调办公室”,负责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跨省市案件等的指挥协调。而省级以下检察院的反渎职侵权局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强化内设机构,特别是强化分州市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侦查指挥协调功能。 湖南省检察院渎职犯罪侦查局的杨副局长表示,他们也已经接到最高检的通知,对湖南省而言,下一步的工作相对要容易很多,基本上只需要将机构名称和人员职务从“渎职犯罪侦查局”改成“反渎职侵权局”就行了。 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则是在两个月前就已经行动了。4月12日,该院反渎职侵权局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该局的罗科长介绍,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最高检反贪总局副局长马海滨等均出席挂牌仪式,以示支持。 但是就全国范围而言,这项工作的推进还需要一个过程。安徽省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4月底召开的安徽省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会议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当地媒体以《安徽检察机关反腐新举措:设立“反渎职侵权局”》为题报道了此事,但目前为止他们单位仍然叫“渎职侵权检察处”,还没有改。“更名设局,规格提升,当然有利于开展工作”,但是推进并不是那么容易,编制、机构设置和装备等都需要调整协调。 北京市检察院一位人士也介绍,他也还没有听到院里面具体的消息。目前来说,北京市检的反贪局负责人为副局级,为检察委员会委员,而渎职侵权检察处的负责人为正处级。 不过在更名工作落实后,按照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的说法,反贪污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局两大业务部门一致协调起来,将更有利于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职责,推进反腐败斗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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