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范食用加碘盐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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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12:0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主持人 木木 主持人:近期,雀巢“金牌成长3+1奶粉”被查出碘超标后,既没有向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也没有停止该款奶粉的正常供应。5月29日,雀巢又遭央视曝光,使得碘超标这个问题被广大百姓所关注。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在食盐中加入碘盐是中国居民摄入碘的主要渠道。但碘过量也一直受到国际甲状腺学界和地方病学界的高度重视。本期《政心
提案 傅雷:1995年起,由于受到世界性“消除碘缺乏运动”的影响,中国开始实行“全民食盐加碘”,每公斤食盐中的碘含量从1995年的6毫克增加到40毫克左右。结果,中国人尿液含碘量从起初的每升不足5微克,迅速增加到1999年的306微克,远远超出正常值。根据1996年的国家规定,我国碘盐的含量标准为加工50毫克/每公斤,出厂不低于40毫克/公斤,销售不低于30毫克/公斤,用户不低于20毫克/公斤。根据国家级的检测报告,1999年该数字达到42.3毫克/公斤。也就是说,如果按每天一个成人食用10克盐来计算的话,每天仅从食盐中获取370微克的碘,数量就已经超过了碘摄入的正常标准。 由于食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因此提出几点建议:一、实行有区别的食盐加碘政策,停止在非碘缺乏地区和碘过量地区供应碘盐,各地区要根据自然碘情况制定食盐加碘标准。即使在碘缺乏地区补充碘盐也应该根据碘缺乏程度补充不同浓度的碘盐。二、有关部门应强化各地区的防治碘缺乏病的监测系统,严格控制居民的尿碘中位数在100至200微克/升之间,根据尿碘中位数的监测情况,调整该地区的碘盐浓度。三、召开有关食盐加碘法规工作的听证会,由地方病学界和内分泌界专家共同参加,根据专家的意见修改有关法规。 互动 江苏省盐务管理局办公室:我们的办复意见已经出来了,正在上报江苏省质检局,可能下个月就能和提案人见面。食用加碘盐是国家统一制定的强制性标准,任何省市都没有权力擅自改动,加碘含量不合标准就是不合格产品。如果从我们这个口子再上报也不大可能,因为当初执行加碘盐的标准就是专家在全国经过反复调查、论证得出的结论。江苏只有徐州的丰县、沛县属高碘地区,这两个县供应的是非碘盐。通过食盐补碘是最放心、最有效、最安全的方法,请市民放心食用加碘盐。 南京市三条巷12号206室孟女士:我以前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也没有想到过加碘盐过量居然还会有一些副作用。看来以后到超市买盐时要多留一点心了,补碘也不能盲目啊。不过,既然加碘盐存在过量的副作用,国家有关部门就应该赶紧制定一个合乎规范的标准出来,让我们明明白白消费。 回应 傅雷:写这篇提案就是从学术的角度出发,提醒有关部门和消费者谨防摄碘过量。我们补碘不能盲目,立项要有依据。南京不是碘缺乏地区,如果长期服用过量,就会适得其反。我们还要普及推广碘与健康的科学知识,同时说明碘缺乏和碘过量的危害,摒弃补碘宁多勿少的错误观点,提倡科学补碘。 下期预告:江苏省民办高等教育自上世纪80年代起步以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公共投入不足而造成的高教资源短缺现象,对稳定社会、培养人才起到了十分有益的积极作用。下期的《政心民意》将用较大的篇幅来反映民办教育的一组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