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部门重视审计意见清理压缩财政专项资金五十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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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15:46 审计署网站 | ||||||||||||
来源: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杭州市审计局在去年财政同级审中,针对市本级预算外专项资金设立过多、管理欠规范、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等问题,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了应予整改的审计建议。 杭州市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及时清理压缩财政专项资金。经过努力,财政
杭州市财政部门以此次清理压缩预算外专项资金为契机,还建立了《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的规范性制度,市政府先后予以转发,为进一步落实“为民理财”理念,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实现预算外资金分配使用上的公开、公正、透明和绩效奠定了基础。其内容做法是: 一、确定清理原则。保留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专项资金;归并资金性质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撤销已经没有资金来源、也不再使用的专项资金。 二、建立专项资金预算制度。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年度预算,由杭州市委、市政府授权资金设立部门审核;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或分管市领导审批执行。 三、严格年初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专项资金支出按年初预算执行,一般情况下不再调整,确需调整的,资金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执行;500万元以上的,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后执行。 四、严把专项资金设立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把好专项资金设立关,今后原则上不再开新的口子,确需建立的,要首先制定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增强依法理财观念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