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受湖南省环保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湖南省业已经国务院批准立项的衡阳和长沙两个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法人招标提交密封投标;
2.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如下:
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金(之和)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衡阳项目的其2004年底净资产(之和)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投标长沙项目的其2004年底净资产(之和)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投标衡阳项目的联合体负责主体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投标长沙项目的联合体负责主体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不论单独投标或作为联合体的一名成员,均不得进行双重投标或重复投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在国内外至少有一个成功投资或建设(施工企业除外)或运营类似项目的业绩;
竞标长沙项目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地市级或其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项目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05年05月15日起至5月25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如下)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5.所有投标书应于2005年06月15日上午8:0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之间递交到下述开标地址:
地址:长沙市城南东路117号湖南省环保局八楼会议室
6.定于2005年06月1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地址:长沙市城南东路117号湖南省环保局八楼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衡阳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