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重组职工安置费 先扣后卖受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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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03:44 每日经济新闻 | |||||||||
郭凤琳 新华社北京报道 在3日举行的“国有企业改制与重组调研成果发布暨政策研讨会”上,来自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和世界银行的专家学者在如何看待国企改制中从企业净资产中抵扣职工安置费的问题一致认为,将职工安置费先扣后卖的做法问题太多。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刘东生举了一个例子:有的国企改制中净资产评估为1亿元,需要给职工补偿金9200万元。如果补偿金先从净资产中抵扣,收购方只需付800万元,而另外的9200万元作为应付职工款项留在公司账目上。刘东生坦率地说:“原来净资产一亿元的国有企业,怎么800万元就拿到控股权?”他表示,尤其是职工人数较多、净资产相对较小的企业经过这种抵扣,很容易就能被购买到。 刘东生强调说,只有一种情况我们赞成这种先扣后卖的做法,那就是企业改制的参与者是企业全体职工。除此之外,其他情况的抵扣问题甚多。将应付职工的安置金留在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上,将大大提高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得企业很难从银行贷到发展所需款项。还有,欠职工的费用何时归还以及能否归还都是未知数。 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张春霖表示,在改制中将职工安置费先卖后扣的话,一般来说政府对职工的安置将到此为止;而先扣后卖的做法很容易成为廉价收购国有企业的措施,对职工的安置最终很可能还是政府买单。 有调研结果显示,由政府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主导的改制效果不明显,而且经营者收购改制绩效不如民营企业、职工持股会不如管理层收购。刘东生认为,这个规律对于今后选择改制方式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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