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亿债权等待处理 央行可能成立资产托管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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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2日 11:40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李振华 北京报道 国有商业银行1.4万亿不良资产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后的损失,仍将由中央财政来负担。这是财政部长金人庆在3月9日举行的全国人大会议财政税收工作记者招待会上所说的。
这其中有7000多亿央行再贷款,不过,另外还有多达上万亿的央行债权尚需处理,多年来央行一直在酝酿方案对这部分债权进行处置。 日前,一位金融研究人士说,可能会成立一家“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对这些债权资产进行托管处置。 对此消息,央行新闻处一位工作人员说:“并未听说,对于市场传言我们不予证实。” 财政部人士对此也颇感“意外”,该部金融司的一位人士说,此前央行曾酝酿成立一个自己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但并无下文。 但一位知情人士说,成立资产托管公司与之前酝酿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一脉相承,“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而在一些学者看来,这也是央行着手研究化解央行风险、保持货币政策独立性的措施之一。 央行“埋了哪些单”? 探讨央行成立资产托管公司的可行与否,首先需厘清央行上万亿再贷款的前世今生。 十余年前,由于中央财政捉襟见肘,大量需要财政承担金融改革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成本,部份转移到了央行,从此开始了中央财政为金融机构风险买单的历史,而买单的资金大多为央行的再贷款。 对于发放的再贷款规模,央行没有发布详细的统计资料,但根据学者的研究,这部分资金超过了1万亿人民币。 1994年,国家酝酿一轮金融改革,将农业政策性信贷业务从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中分离出来,专门成立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当时运营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央行再贷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高伟做了一个统计,截至2004年6月这部分再贷款规模达到了6500亿人民币。但由于农发行经营业绩一般,大部分再贷款形成挂帐,贷款本息很难收回,这构成了央行第一笔大额不良资产。 央行的另一部分不良债权来自于地方政府的中央专项借款。 1997年以来,中国开始对金融业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对象主要为信托投资公司、城市信用社、农村基金会、城市“三乱”等有问题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本来大多数为地方政府持有,其清理成本原则应由地方政府负担,由于撤消的金融机构用于支付个人合法债务和外债金额巨大,地方政府大多无力负担。 根据财政部资料统计,当时的26省市自治区以地方财政为担保总计向央行申请了1411亿中央专项借款。但央行到目前回收金额仅为200亿左右,造成了1200亿的不良债权(另有估算目前大约1100亿中央专项借款余额)。 高伟的研究发现,央行还向国有独资银行(主要是农行)发放了余额为1900亿的再贷款用作政策性专项贷款,这一部分再贷款还款期限也难以确定,构成了央行另一部分债权。 不过,央行的金融机构债权数量增加并未停止,日益累积的券商危机把风险也转移到了央行。 2004年初,南方证券被行政托管,央行提供了80亿再贷款;辽宁证券问题惊现,央行提供20亿再贷款,其他还有闽发证券、汉唐证券等也有部分再贷款。央行金融稳定局统计,2004年央行共向券商提供了150亿元再贷款。再加上2002年以来的鞍山证券、新华证券各发放了15亿和14.5亿再贷款等,合计规模有200亿之多。 近期,为解决券上退出机制,央行、财政部和证监会云年成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央行提供了大约500多亿的再贷款。 粗略计算,这些再贷款数额达上万亿,且多数已经形成不良债权。央行认为,现在已经到了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的时候。 如何界定“资产托管公司”的资产 据前述金融研究人士透露,未来几个月“资产托管公司”可能会成立。 目前,公司的具体名称是可能设计为“中央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抑或其它,还未最终确定下来。 央行“资产托管公司”的计划可以追溯到2003年。据上述研究人士称,当时央行草拟了一个方案,建议单独设立一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处置央行的不良债权,并将方案上报给了国务院。 但有关部门建议可委托四家资产管理公司(AMC)进行债权处置。 当初成立AMC时,多数部门预计,剥离的1.4万亿不良资产可在3-5年内处置完毕,最坏的情况也不会超过8年,但6年过去AMC处置的资产仅过半。 另外,AMC处置效果也引起广泛争议。目前AMC处置了6000多亿资产,现金回收为1000多亿,回收率约为20%。而剩余的资产质量较差,最终平均回收率可能不会超过15%。同时四家AMC机构庞大,仅处置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似乎与处置效果并不成比例。 那么此时,将1万多亿的不良债权交给AMC处置,央行“需要掂量再三”。 对于目前不良资产市场,央行和银监会也一直希望能够提高处置水平。但受现实法规影响,在不良资产市场中,AMC既是批发商的角色,同时又开展零售业务,没有建立一个不良资产的“做市商”制度。如果新成立一个资产托管公司,成为批发商的角色,可能会提高参与主体的市场化程度,推动不良资产市场交易更为活跃,竞价更为充分,进而提高资产回收率。 不过,对于央行“资产托管公司”承接的债权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的界定。一位知情人士说,基本上是“央行自己的债权”都划归到新成立的公司里,比如,对清理金融机构提供给地方政府的专项借款等。对资产管理公司的再贷款则不包括在内,对农发行等政策性的专项贷款,“很复杂,还需进行界定”。 由于央行“资产托管公司”的出现,由此可能导致一个悬念——未来工农两行进行改制时的不良资产剥离如何处置。 一位研究人士认为,如果“资产托管公司”成立,也有可能会将不良资产出售给新成立的这家公司。 “同时,(公司)作为批发商,可邀请所有合格机构包括资产管理公司竞标,改善目前资产处置状况。”这位人士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