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称要扩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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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19:0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两会关注构建和谐广东---佀志广说:要扩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力度 本报北京专电 特派记者周敏、李宜航、余颖、张演钦、蒋铮报道:和谐社会是此次全国两会最热的关键词。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佀志广就此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强调:必须逐步扩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力度,缩小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是什么?是照顾到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志广特意提到了农村征地、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等突出问题,强调一定要解决好;各种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黄赌毒”、“六合彩”、“非法传销”要坚决打击。 侣志广说,经济转型带来社会结构的变迁、经济及社会结构的调整导致部分个人和群体的社会利益受损,出现收入差距扩大、地区差距扩大等现象,必须建立和完善维护社会公平的有效机制,缓解利益矛盾,增进人的平等。这套机制首先必须包括社会保障机制。要搞好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社会福利制度,使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维护社会公平的有效机制还必须发挥财税制度的作用。税收制度不健全,就无法有效地缓解收入差距。目前,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仍然是工薪阶层,高收入者逃税屡见不鲜。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开征不动产税、遗产税等税种,逐步扩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力度,缩小不合理的收入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