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涓涓
北京报道
“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盼望得眼睛都直了。”
3月2日,来京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汉元对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最终没能在2005年提交全国人大深表遗憾。
政协委员的“烦恼”
按照立法程序,内外资所得税的“两法合并”草案必须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读”后才可以提交全国人大会议进行表决,这样计算下来,“两法合并”即使最快也要到2007年才“有望”。
两年的时间,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不算短的时间周期。
“能不能在这两年时间内,先考虑给内资企业减轻所得税税率呢?”刘汉元认为,“现在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过重,税费过于庞杂零碎烦琐,完全可以简化和合并。”
一个关于适当降低内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提案,直接指向了目前税率上的“内外有别”,“现在都进入‘后入世’时代了,再在一些税收政策上对于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差别对待,明显就是没有一碗水端平。”
事实上,大多数的企业界人士都存在一个类似的看法,那就是现在的外资企业,更看中的是中国的配套环境,而不单单是税率优惠。因为如果单纯比劳动力价格,比税收优惠,东南亚一些新发展起来的国家比中国更有竞争优势了——但现实中并没有特别巨大的资金流向那些国家。
“这两年完全可以通过降低内资企业所得税来部分缓解现在税收不公平现象。” 刘汉元认为2004年中国经济增长9.5%,税收增长却高达25.7%,税收增长大大高于GDP的增长,这与我国经济发展明显不协调,不仅不利于我国经济发展,损害了经济活力,还会扭曲市场资源配置和社会竞争机制,把内资企业放在了一个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既然大家都反应税收增长过快,内资企业承担的税负太重,为什么不可以先把内资企业的税率降下来呢,而且现在也具备这种物质基础和税收基础,增收也有空间。如果完全做不到或方案不尽合理,那我们可以分阶段性地进行改革,逐步与外资企业持平,从而保持内外税制的统一。”
刘汉元算了笔账,如果在目前所得税33%的基础上,将内资企业税率统一降为15%,依照2004年内资企业所得税总额3141.7亿元计算,将会减少1713.6亿元,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按外资企业2004年所得税总额932.5亿元不变,内资统一减15%的企业所得税执行,将会从现在的3141.7亿减收到1428亿元,减收1713.6亿元,可是对2004年增收5256亿的这种总量和增长速度来讲,不会对国家财力形成任何的负面影响,
“从财力控制和财政安全上来讲,都有足够的安全保障。”刘汉元认为目前完全可以给内资企业减负。
能否先给内资减负?
但是设想与现实之间,到底有多少差距呢?
国务院法制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认为先给内资企业降低所得税税率不现实,“这同样要经过一系列法律手续,打比方说,本来所得税两法合并是条直路,那么先给内资企业降低所得税就是转了个大弯,也是要伤筋动骨的折腾一回,还不见得有什么好效果。”
这位人士认为现在国内很多企业在所得税问题上抱怨,“很大程度是这两年税收监管严格了的缘故,没有多少空子钻了”。
国家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则认为现在财税牵扯方面太多。“但是国家层面还是希望一个长期稳定而且公平的税收环境的,现在就是为了创造公平,所以要动。”
中央财经大学杨艺清教授同样感慨税改环境的艰难,“现在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企业集团利益在税改这个涉及到钱财的问题上可没有那么超脱,全都务实得很,而现在又没有一个相对中立些的部门居中协调,主要就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面牵头,很容易遭到‘炮火攻击’,即便是出于公心,也会被讦难。”
而国税总局在税改中的处境开始变得微妙。
在2月26日的研讨会上,国税总局副局长许善达关于不动产税的一些看法就激起国土资源部方面的反弹,“幸好完全向左的观点不知有意还是无意被会议组织者安排在上、下午进行的,否则恐怕场面会很尴尬。”有与会专家回忆说。他认为,因为现在部门不在是铁板一块了,所以“观点对撞很厉害,要想形成各方面都满意的结果,那只能靠时间了。”
许善达对于目前诸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燃油税等单项税制改革不是太乐观,他认为单项税制的改革虽然对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能起到现实作用,但这种头痛医头、零敲碎打的税制改革不是最终善策。
“目前需要的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总体规划方案,整体税改不能单纯停留在概念上,要在政策层面上引起足够重视。”许善达也承认总体推进的难度会更大,税制改革本来就是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目前我国要素市场不完善,处于由不完全市场化的分配方式向完全市场化的转变过程中,“分布实施的改革过程肯定不能过长。”
杨艺清教授也认为经济转轨过程中,利益纠葛会越来越显现,“时间越拖,双轨制的成长空间就越大,积累的问题也就越难解决。”
设想能否变成现实,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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