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灼基:农村学生全部免费 征特别消费税用扶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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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18:5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建立和谐社会首先要缩小收入差距,萧灼基亮出观点 本报特派记者 余颖 李宜航 张演钦 蒋铮 周敏 记者:“和谐社会”议题是今年两会亮点,社会上构建和谐社会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们该如何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社会?
萧:我的观点是扩大中间阶层的比重,逐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我们阶层的分布要变为富少穷少、中等收入很多的“菱形”结构,这才是比较和谐的,是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的。 记者:社会各阶层差距已经成为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2004年虽然农民收入增速达近几年的最高点,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势头却没得到有效遏制。对此您怎么看? 萧:这种差距越来越大,结果造成主体群众弱势化,这个是很严重的。我认为,当前要解决的就是提高低收入的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必要条件。 第一,要提高农村贫困人员的收入。农村目前有3000万贫困人口,扶贫标准是每人每年平均只有627元,相当低的。1995年农村居民平均每人纯收入为1577元,2004年已提高到2963元,约提高一倍,但扶贫标准并没有相应提高,因此我建议把扶贫标准提高到1000元,以后每年按农民纯收入逐年提高。第二,要提高城镇低保人员的低保标准。第三,要提高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第四,要提高离退休职工离退休金标准。第五,要提高特别困难户的特殊救助标准。此外,政府要鼓励建立各种非营利性的基金会、慈善会、救助会,提倡公民自助。政府在税收等政策上要给予优惠。 记者:谈到这里,想起您说过一句话,我们现在所谓小康,只是在总体上小康,我们必须把“总体小康”发展到“普遍小康”。 萧:不仅是城市,而且是农村,不仅是高收入人群,而且低收入人群都应该达到小康的水平。当然,还有不仅是东部,而且是广大的西部。 记者:但目前像东部和西部,区域之间的发展和收入这种差距的扩大还在继续,我们该怎样构建区域结构的和谐? 萧:我认为,应当在财政支出上,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弱势群体倾斜,逐步扭转这种区域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我们的财政分配上,应该照顾到贫困地区人口。增加西部以及其它经济落后地区的财政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增加支农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至少要占到10%,尤其是增加农村教育投资。增加农民收入,必须要加大财政支农力度。 中央2005年一号文件提出,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到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我建议,应该让农村全部学生,而不仅仅是贫困家庭学生享受两免一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约1.2亿人,假定每人每年杂费和书本费平均400元,全部费用大约500亿元,这笔钱只占2004年财政收入不到2%,国家完全能够承担。这是大得人心的好事!我相信,只要国家给政策,各地政府一定会像免除农业税一样积极响应,提前完成。 记者:我们注意到,您今年有一份关于征收特别消费税的提案,建议对全国高消费者比如购买高档公寓、别墅、住宅和高档汽车者;购买名贵家具、家用设备和豪华手表及其他名贵用品者等征收特别消费税。那我们想知道,这份建议是如何构思出来的? 萧:我的看法是,在先富起来的人群中,允许并保护他们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合法消费。但在享受高消费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有几千万群众生活在贫困状态中,因此,建议对全国高消费者征收特别消费税。 我建议,此项税收应该作为国税,由国家统一制定标准、统一征收、统一收归国库。特别消费税的收入要建立专门账户,用于增加扶贫基金专款,专用不做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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