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认为:中国分税制改革已到关键时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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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21: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赵晓辉 周之江 谭浩)十一年前实施的分税制在完成挽救中国中央财政于困境的使命之后,对地方财政运转的不良影响日渐突出。正在此间出席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认为,中国分税制改革已到关键时刻。 “1994年中国进行的分税制改革主要是为了增加中央财政收入,” 当年曾参与此项改革的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省长石秀诗说。
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中央财政一度陷入尴尬,持续性的高速经济增长并没有带动国家财力的同步增长。 数据显示,1979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28.4%,到1993年已经下降到12.6%。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也由1979年的46.8%下降为1993年的31.6%,中央财政的收支必须依靠地方财政的收入上解才能平衡。 1994年1月1日,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诞生。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由省以下直接征收的税种收入减少。 “当年实行分税制无疑是成功的,”石秀诗说。十一年来,中国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收入从分税制改革前的4000多亿元增加到如今的2.6万多亿元,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也由1993年的12.6%提高到2004年的19.3%。同时,2004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7.2%,比1993年的39%提高了18.2个百分点。在完成其使命后,分税制的问题逐步显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程法光说:“分税制是根据当年的政府运行机能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的。但是十年来,政府职能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现在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了。”在权力主导型分税制的机理传导下,财权一级级向上转移,而事权却相对下移。“地方政府要做的事越来越多,但手中可支配的财力相对越来越少,”程法光说。在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的情况下,地区间的差距不断拉大,县及乡镇财政困窘已经成为政权建设和中国地区平衡发展的一大障碍。 此外,近几年进行的农业税改革更使县乡财政吃紧。在相当一部分县级财政收入中,农业税是当家税,不少县的农业税占本级财政收入的50%,有的甚至占到70-80%。取消农业税后,不发达地区县级财政增收成为一个大问题。即使有中央的转移支付,因为没有进行配套的行政体制改革,收入锐减,而吃财政饭的人员并没有减少,一些县级及乡镇政府机构甚至面临瘫痪的危险。“如果不尽快调整现行的分税制度,统一平衡事权与财权,地方的发展将受到很大影响,”石秀诗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