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代表抨击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硬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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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20:58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3月7日电(记者 陈芳、李亚彪、王攀) 千万不要以为我们的“吃喝的安全”没有人管。 两会上,几位全国人大代表掰着手指头,数出了食品安全管理的近10个“婆婆”:农业、质监、卫生、工商、商业、药监、城管、出入境检验检疫……制造危机危害公共安全,有公安部门加入;如果安全问题出在学校或建筑工地,教育和建设部门肯定不会视而不见
可当你听到这么多监管部门,就对市场中、货架上、餐盘里的食品放心了吗?回答肯定的人心里一定没有底。因食品安全引起的触目惊心案件,让你不得不质疑:这么多“婆婆”,怎么就不能管好老百姓的一顿饭呢? “七、八个部门,你管你的,我管我的。利益被分割了,就好像一块面包,被硬生生地扯成七八片。”来自食品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王秀林说,他发现食品安全存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突出问题——农业部门要负责管理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等情况;质监部门要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监督生产领域执行情况;卫生部门要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资格及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场所等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要负责监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商家;商委要负责生猪屠宰和食盐加工、销售行业监管;药监部门要负责保健食品的初审和监督执法……从养殖到加工到市场流通再到出口,一种食品至少涉及七八个部门以上,少了谁你都不行。 “三个和尚没水吃”,一些代表不无担忧地说,这些职能本应该互相配合,共同为百姓的餐桌安全负责。可实际上,谁也说不清这条监管链的“空隙”有多大。江苏雨润集团董事局主席祝义才代表对此做过非常详细的调查。他发现,在这些部门后面,有食品标准、产品质量、食品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农药管理、动物防疫等20部以上的专业性法律法规,然而法与法之间相互协调性差,配套性差,成了真正的“部门法”。他说,链条多不是问题,问题是链条上的“婆婆”多了,对接不上,不利于对产品的全程监管。有收费的项目,大家争着去做,安全问题出事了,谁都可以推卸责任。对企业而言,眼花缭乱的收费项目和多头的管理部门,也造成了企业负担重,无所适从的状况。 来自产粮大省吉林的王维忠代表表示了相同的观点。他认为,分段管理、多头管理,带来的毛病就是工作效率低下,管理成本高。有利,大家争着抢着管;无利,谁还不会“踢皮球”?最后成本都由老百姓来承担:要么买不到低价便宜的食品,要么得不到质优的放心食品。 “食品安全就需要尽快专门立法,完善这个管监链,明确执法主体。”王维忠代表说。 同样赞成立法的祝义才代表说,应修订和整合现有的“部门法”,从农业初级产品及其加工制成的食品,不能有任何缝隙;明确占据主导地位的部门,从而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唯有这样,才能还健康于民,还安全于民,还信任于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