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 题:5年变3年:中国农村税费改革提速
——代表委员热议“农业税全免”
新华社记者陈芳、王攀、李亚彪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宣布,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将于明年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他说:“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原定5年取消农业税的目标,3年就可以实现。”
人们注意到,中国政府加快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步伐,以帮助占世界人口15%的9亿农业人口走上经济发展的快车道。
正如总理所宣布的,实现这一目标只是农村税费改革迈出的第一步,巩固改革成果还要走更长的路。
重农承诺感动9亿农民
一直以来,农业税都是中国农民负担中最大的一块。
5日上午,从电视现场直播中听到这一消息,在京打工的农民工张文龙的第一反应是“以为听错了”。得到确认后,他说“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立刻把电话打到河北白洋淀的家乡,告诉家人“我们明年不用交‘皇粮’了!”
在中国,城市和农村一直实行两套不同的税制,广大农民的税负长期高于城市居民,税率达到8.4%。
2004年初,北京市宣布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实现农业生产环节的“零赋税”。据测算,这一政策可使300多万京郊农民每年受益8000多万元。
此前,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已经取消了这一征收40多年的税种。
但是,“锦上添花”哪如“雪中送炭”?来自中国面积最小的内陆省份宁夏的全国人大代表、宁夏农林科学院副院长袁汉民说,已经取消农业税的多是经济发达地区,其实越贫困的地区,越需要取消农业税。
事实上,一些地区的减税,并非执行国家的规定动作,而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推出的自选动作。
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庄重承诺,5年内免除农业税。一年以内,就有2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取消了农业税,使得7.3亿农民人均直接受益数十元至数百元。
与此同时,中国经济保持了高达9.5%的增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8%,为近几年来最高。
现在,温家宝总理的承诺从5年缩减为3年,中央财政今年为此要新增支出140亿元,使得用于这方面的支出总额达到664亿元。全国人大代表陈惠娟说,延续了两千多年的“皇粮国税”提前宣告终结,体现的正是这届政府“以民为本”的“新重农思想”。
提前免除:一要决心,二靠实力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镇江市委书记史和平说:“提前两年实现农业税的免征,一方面表明了国家的决心,另一方面体现了我国的经济实力。”他说,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这三农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热点问题,根本原因之一是,我们没有摆正它们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位置。正如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的那样,三农问题,“仍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而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从取消农业税入手。”
郝富霞代表说,作为来自基层的农民,真切地感受到减免农业税的好处。免征农业税后,她种的2000多亩地每年免了六七万元钱,再加上各种补贴6万元,增加了12万元。“我忘不了贫困农民对取消农业税的那种期盼眼神。”
实践已经说明了问题。去年我国在部分省市开始减免农业税后,当地的财政收入仍比上年增加了20%以上。零赋税出现的意义,不只在于农民负担的绝对数量下降了多少,而在于它破除了对农民的不平等待遇,为中国今后在城乡间推行的一体化税制扫清了障碍,对中国的城乡统筹发展起到助推作用。
免征后,相应措施要跟上
对于部分人士担忧的免征农业税后基层运转问题,来自西部地区的袁汉民代表信心十足,他认为,对经济落后的省(市、区),因取消农业税而减少的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采取转移支付的办法可以消化解决,这将是农村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社会变革。但是,对工业化水平较低的西部而言,如何尽快进入城市带动农村、城乡统筹的发展阶段,是个重要课题。来自广东的人大代表邓明义说,她去年12月先后在广东两个农业大市茂名、湛江调研时发现,取消农业税后,一些贫困地区的财政如何运转、如何防止农民税外费用增高,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陶铁南认为,在一些贫困地区,从干部工资到教育经费,大部分财政支出依赖农业税,农业税免征后,政府相应的对策要跟上。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于构筑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史和平代表认为,解决“三农”问题,要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盘子”统筹考虑,既要充分挖掘农业和农村内部增收潜力,同时也要在努力拓展农业和农村外部增收空间、统筹城乡就业上下功夫。如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鼓励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资投入农业开发。抓紧研究解决税费改革中的新矛盾、新问题,把工作重点放在搞好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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