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指控着眼冯明昌 南海华光案真相难现(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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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7日 12:02 和讯网-《财经》杂志 | |||||||||||||||||||||||||||||||||||||||||||||||||||||||||||||||||||||||||||||
三位工行行长与冯明昌 在孙伯宽受审之后,今年春节前后,华光案所涉三位银行行长也先后走上被告席,他们分别是:原工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叶家声、原工行佛山市分行行长林俊江、原工行南海支行行长林裕行。对此三人的指控,与华光案有涉部分主要均与受贿相关。
华光案案发后,审计署曾披露,从1990年至2003年间,华光系公司共向七家金融机构累计贷款1125笔总计105亿余元。在105亿余元贷款中,来自工行南海支行一家的贷款竟高达74.21亿元。消息传出后,外界对于工行在此案中所扮演的角色一直充满疑问。 三名被控罪的工行行长为上下级关系。其中,叶家声曾先后任工行广东省分行计划处处长、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行长。检方指控其在1996年至2003年期间,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73.7万元,港币44.5万元,美金2000元,金龙、金观音各一个,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 向叶家声行贿者的大头主要是林裕行,行贿目的是用以回报叶对工行南海支行贷款指标、授信额度的“大力支持”。 根据起诉书,叶家声受贿额中还涉及冯明昌的三笔,共计8万港元:1997年至1998年,南海支行的人告诉叶家声,冯的华光公司是银行大客户,于是叶随南海支行的人去华光公司“拜年”,冯立即让老婆奉上3万元“红包”;其后,冯需要工行广东分行批贷款,又让公司财务贿送叶家声3万元;之后,叶家声在南海洗桑拿时,冯再次送其2万元。 对于检方指控,叶家声均供认不讳,在庭审过程中一路回答 “是”、“同意”、“确是事实”、“没有异议”。以至于公诉人都再三提出叶“认罪态度好,有自首情节”,建议合议庭考虑。 据悉,在被中纪委“双规”后,叶家声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目前,已退还人民币56万余元,港币9.5万元。叶家声在庭上说:“我愿意全部退赃款,可由于投资的损失,实在没有了。”据悉,叶的亲属目前仍设法筹钱退赃,就在开庭前一天,有关部门还收到叶家声退赃的3.5万元。 叶家声案开庭后,原工行佛山市分行行长林俊江于1月31日在广州市中院受审。检方指控,林在协助冯明昌向工行广东省分行申请8.2亿元授信额度后,以其弟林某开公司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向冯索贿800万元。 林俊江在庭上辩称,工行佛山市分行对于冯明昌8.2亿元贷款的审批没有决定权,作为下级银行,他只是按章办事,向省分行提出贷款授信申请,最后是由省分行审批的。针对索贿的指控,林俊江称:“800万是我弟弟借的,他因资金周转问题来不及还。既不是我借的,我就没有还款义务。” 与冯明昌案直接关联的重要人物、原工行南海支行行长林裕行,则被指控违法发放贷款罪、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受贿罪、贪污罪等五项罪名: ——工行南海支行对华光系公司总共违法发放贷款人民币9.14亿元、美元500万元,这些款项全部无法收回; ——工行南海支行共收取冯明昌等贷款人以赞助费等各种名义共计7080万元的贿赂,进入单位小金库。 ——林裕行个人收受冯明昌以投资三水温泉名义给予的3100万元,以及冯以其他名目贿赂的170万元人民币和40万港元。 ——为提高对华光公司的授信额度,工行南海支行以现金、财物方式多次向叶家声行贿; ——2001年起至华光案案发之前,林裕行从工行南海支行小金库中提取326.4万元,发给六名行领导,其中他自己拿了118万元。此外,林以还冯明昌钱的名义从小金库拿走200万元,又从冯处转回自己账户。 面对检方指控,林裕行对部分违法放贷的事实予以承认,也对单位受贿罪供认不讳,但拒绝承认收受冯明昌3100万元贿赂,坚持认为此笔款项是冯明昌对温泉项目的直接投资。 ****** ****** ****** ****** ****** ****** ****** 仅就上述五起案件的司法审理进程来看,公众对于华光骗贷大案的种种疑惑依然未能得到明细解答——检察机关以冯明昌为骗贷主导的起诉着力点,也许难以解释一个私营企业主何以能在短短数年间从当地银行和财政获取上百亿元巨资。 事实上,早在2003年审计部门介入调查工行南海支行时,华光案的整体借贷过程与资金流向就已轮廓毕现:华光公司骗贷在相当程度上由南海市财政局官员主使,百亿骗贷资金中绝大部分划往境外,相当一部分填补了南海市政府早年在境外进行投资所造成的巨大窟窿(参见《财经》2004年第13期封面文章《谁控制冯明昌》)。 对此,由国家审计署主办的《中国审计》杂志曾于2004年11月发表《“南海华光”黑幕下悬疑揭密:幕后主谋浮出水面》一文,明确指出审计部门对于华光案的上述分析思路。该文同时披露华光公司在境内资产不足10亿元,至今尚有逾20亿元贷款资金不知所终。 华光案审理期间,《财经》从权威部门获得的种种信息表明,有关部门对“华光案”的司法处理存在诸多考量。该案牵涉到大批政府官员,但至今对某些涉案要员的处理并未公开,目前诉诸司法程序的官员只是极少数。 (该文刊于3月7日出版的《财经》2005年第5期) 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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