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输油千万吨两中国民企筹建中俄跨江输油管道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03:10 第一财经日报 | |||||||||
4条跨越黑龙江的石油管道,投资18亿元,年输油1000万吨——企业家希望以民间贸易方式为中俄能源合作开辟新通道,但究竟能否成行尚要取决于双方政府决策 《国际先驱导报》日前有报道称,黑龙江黑河市一家名不见经传的企业计划建设穿越中俄界河的石油管道,将俄方原油和成品油从布拉戈维申斯克运抵黑河。
需要商务部配额 这家公司名为黑河市河山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毕永仁对该报记者透露,在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能源集团启动跨黑龙江船舶燃料油运输合作后,该公司计划在黑龙江底地下15米处铺设4根管道,运送成品油和原油,“除管道外,还有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立大型储油设备,扩大灌注站能力等。总投资预计18亿元人民币,长远目标是年运油1000万吨。” 他表示,目前,该公司正与湖北孝感的一家公司合作筹备这个计划,后者已经拟定了管道铺设的初步方案,其中还就生态方面进行了评估,“整个项目的投资将由我们两家公司负责。”由于建设正式管道需要耗费一定时间,毕永仁表示,可先在黑龙江江面上建立临时管道,以便尽快将俄方油品引入国内市场。“临时管道每天的运油量可达2000吨。等到正式管道建成后,临时管道就可以拆除,而现在进行的界河运油也将停止。” 他说,目前与该公司有接触的一些俄罗斯企业对这个计划产生了浓厚兴趣,并希望为未来的管道供油,“油源和资金都没有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需要商务部的配额。” 黑河市政府有关人士对《国际先驱导报》记者表示,正在寻求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以便启动跨界河石油管道的建设工作。 输油管道建设风险需充分评估 当《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向黑龙江省发改委询问管道建设审批权问题时,黑龙江省发改委石化办工作人员说,此类项目需要国家发改委审批,“特别是涉及石油进口,省级发改委恐怕不能决定。”该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得到的消息则是,投资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石油管道项目要由国务院决定,1000万美元以下的可以由省级发改委批准,并抄送国家发改委。 而对于毕永仁担心的配额问题,商务部的反应似乎显得没有回旋余地。一位商务部官员表示,目前石油进口这块由国有贸易和非国有贸易组成,前者由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公司进行,而后者的年总额度不过1000多万吨,“比如,中石油非国营贸易的额度是80万吨,中石化的是500万吨。”这位官员表示,非国有贸易的石油进口额度的分配要看企业的注册资金、业绩、经营状况等。他认为黑河市河山实业有限公司太过异想天开。 “没有俄政府同意不太可能”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俄罗斯问题专家冯玉军对《国际先驱导报》记者表示,从宏观上看,俄罗斯政府目前实行的是控制能源政策,将一些大的石油公司掌握在手中。虽然有一些独立的石油公司,但是规模很小。“如果要达到上千万吨的战略规模的石油出口,没有俄罗斯政府同意是不太可能的。” 此外,他表示:“油源和环保恰恰是管道项目两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从地质构造来看,俄罗斯远东的石油储量应该比较丰富,但俄方目前尚未在该地区启动大规模勘探工作,因此并没有足够稳定的油源保障。同时,由于黑龙江是中俄界河,一旦出现石油管道泄漏,后果将不堪设想。“当初俄罗斯远东石油管道就因贝加尔湖的环境问题而否决了原先的走向。” 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俄罗斯问题专家则对《国际先驱导报》记者表示,由于布拉戈维申斯克所在阿穆尔州与中国地方政府合作良好,而且俄地方行政长官现已改由总统直接任命,因此俄方希望与中国发展合作以振兴经济的愿望是比较迫切的。但是,该专家指出,目前两国能源合作宜少说多做,同时,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也需要服从国家在能源领域的大局。 (赵嘉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