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贸易结算新纪元 人民币在最长边境线取代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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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 04:1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徐以升 发自北京 两年多前的一纸协议让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在2005年1月1日又迈出了一步。从这一天起,中俄边境地区内的中俄两国银行可以使用卢布和人民币进行结算和付款。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和俄罗斯中央银行在2002年已签订的《关于边境地区银行间贸易结算协议》中提出的。而在此之前,中俄边境贸易结算只能使用美元,结算时间长、运营成本高。
根据该协议,此类结算和付款可由位于俄罗斯边境地区(阿尔泰共和国、滨海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阿穆尔州、赤塔州、犹太自治州)的俄罗斯银行(分行)和位于中国边境地区(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吉林省)中国方面的银行来进行。 此前,在中国人民银行和俄罗斯中央银行的协议框架内,自2002年8月22日起在俄罗斯阿穆尔州布拉格维申斯克市和中国黑龙江省黑河市的银行间对边境贸易结算曾试行本币结算方式。 在2003年举行的中俄金融合作论坛第二次会议上,俄罗斯中央银行副行长梅尼科夫曾表示,在中俄边境贸易中利用本币进行结算的试点已取得不错的效果,但是,试点工作仅限于在俄罗斯阿穆尔州的布拉格维申斯克市和中国黑龙江省黑河市之间进行,“今后应把这种结算形式推广到两国边境其他地区”。 在这次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若谷指出:“人民币在中国南方边境贸易中使用广泛,但在中俄边贸中的使用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李若谷表示,扩大本币流通结算,增加银行交易中本币结算的比重,对于增加税收、促进经济发展都有裨益。 中国海关最新统计资料显示,2004年1至11月,中俄双边贸易额已经达到193亿美元,同比增长35%,全年将突破200亿美元。“两国经贸关系的迅速发展促进了双方银行业的合作。”中国工商银行副行长田瑞璋曾这样表示。 到目前,不但港澳地区对人民币的需求不断增加,人民币在蒙古、越南、缅甸、尼泊尔等周边国家也成为边贸结算的主要币种。中国与日本、韩国、菲律宾签署了人民币与对方货币之间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亚洲国家对人民币的潜在需求增大,人民币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化已是事实。“人民币跨境流通,更多地成为结算货币,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就越高,这为人民币成为国际通行货币奠定了重要基础。”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在此前曾表示:“在既定的人民币国际化目标下,究竟应当从哪个角度切入,来推进这一进程?人民币作为财富储备、国际借贷货币的功能在人民币没有自由兑换之前发挥的余地并不大,目前所讨论的人民币国际化,基本上局限在人民币在边境贸易中作为支付手段,完成结算功能。或者说,到目前为止,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主要动力之一,还是边境贸易。” 巴曙松认为,“人民币在区域化推动下的国际化进程,本身就暗示了中国人民币的国际化将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不仅表现在人民币接受区域的逐步扩大,也表现在人民币履行国际货币职能的扩展也必然是逐步推进的。” 他表示,“在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之前,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应当采取务实策略,从边贸推动下的人民币区域化策略起步,在中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下,逐步有意识地推进人民币在国际贸易中作为结算货币的便利程度,提高人民币使用的规模。与此同时,相应地为人民币的进一步国际化作好监管方面的准备。” 易宪容表示,“央行此前放宽人民币出入境限额的规定也已从1月1日起实施,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这些都是促进人民币国际流通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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