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产权改革继续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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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15:43 《全球财经观察》杂志 | |
国有企业改革是宏观调控推行至今,碰到的深层次矛盾中的一个。下一阶段,国家应该在数量调控的基础上积极地推进结构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民营化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文|杨晓宇 继去年12月国资委和财政部公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之后,2004年9月14日国资委对该《办法》再次下发实施细则《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事实上,从上个月开始,国资委连续密集下发了多份有关国企产权交易检查的通知和细则件。8月13日,国资委等四个部门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开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8月24日,国资委又下发一个通知,展开对国有企业规范改制的检查。 这一系列文件是在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清华大学演讲之前,也就是早在8月25日就下发给中央企业及地方国资监管机构。邵宁在清华大学的演讲中表示:在中小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一些地方操之过急,加之缺乏规范,确实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这是当时国资监管机构还没有成立,而且缺乏规范所致,但改革的方向是对的。 这是国资委高层首次在公开场合对于“国企改制”的是非问题给予明确的定论。 自1980年代开始,国企改革一直都是改革的重点。然而到目前为止,国有企业的改革依然没有能够走出困境。中国要彻底转型,必须真正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 “从中国经济增长的微观结构上看,国有经济就像一个吞噬资金的黑洞。”谈到国有企业在整个经济运行中的过程,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华民这样比喻。 银行的资金大部分为政府投资者和国有企业投资者所运用;土地很便宜地从农民那里征收过来进行开发和政绩工程建设;发行的国债主要控制在政府投资者手中;股市一度主要为国有企业“圈钱”服务。所有这些都为政府投资者和国有企业投资者进行过热投资创造了良好的制度条件和要素供应条件,对投资过热的形成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因此,国有企业改革是宏观调控推行至今,碰到的深层次矛盾中的一个。下一阶段,国家应该在数量调控的基础上积极地推进结构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民营化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上。”华民指出国有企业的改革非但不能停止,还应该是当务之急。 但无论在哪一个国家,国企改革都是一个非常痛苦的过程。 近期国资贱卖的争议再次引发国有企业改革合理与否的讨论。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提出,“国有资产”的流失已经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台阶上,MBO行不通。他认为:“MBO就不能称之为‘改革’。这是一个最可恶的盗窃国有财产的办法。不要对民营企业抱有幻想,民营企业也没有那么神奇。对国有企业来说,应该做的,是政府退出市场,而不是企业退出市场。国企留在市场,国有股留在市场,政府行政命令退出市场。”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认为:“传统公有制不改,资产被攫取的花样百出,最后的命运就是被攫取干净。只有改制彻底,攫取活动才最终失去土壤。因此我认为,叫停改制的战略,不论主观动机如何,实际效果只能是延长国资被攫取的时间、增加国资被攫取的机会和数量。正确的选择,是坚持改制方针,增加改制的透明度,提升改制的程序合理性,尽最大可能减少改制中的攫取损失。” “说到底,国企改革是要解决企业生产效率的问题,这才是改革的根本。”李稻葵说。 同样,吴敬琏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的时候说:“宏观调控后,有些指标下来了,但我认为也存在问题。主要的问题就是过分运用了行政手段,因此效率损失比较大。行政手段要逐步淡出,要强化市场经济的手段。”他表示,国企改革不能停止。 “旧体制是不可持续的,新体制带来的弊端可以在较大程度上得到克服而且正在被逐步克服,因此,我们不能把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我们当然要努力消除“乱象”,但绝对不能停止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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