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狄多华
玉门是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缩影,其搬迁困局并不是个案。那么,政府该不该为资源型城市转型买单?有专家、学者提出多种建议。
“政企分开后,不能再要求企业来承担公共设施建设。让企业拿钱,于情于理似乎
能说得过去,但不合法。”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聂华林说。他建议,资源型城市再造应通过发展地方工业来弥补资源衰竭,不要奢望一步到位。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交通大学徐寿波教授说:“国家应该拿钱。”他认为,弱势城市的发展,单靠他们自身力量无法改变落后面貌,需要国家给予政策扶持。这“实际上是对这些城市过去对国家贡献的一种合理的补偿,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效率和公平原则”。
东北师范大学教授宋玉祥补充说:“这就像一个为公家干活的人生了病,起码是工伤吧!是工伤,国家就要买单。”宋教授还说:“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和再造,中央政府首先要分清哪些城市需要扶持,其次要分清所扶持城市的哪一部分需要政府买单。我们认为,资源型城市转型过程中的生活保障、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政府应该有选择地拿钱出来买单。”
“国家能买多少单?应该买哪一份单?一个城市的再造,不能都依靠国家。”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教授丁四保质疑。
国家发改委研究员肖金成、王青云则建议,国家设立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专项基金,大部分用于资源枯竭型城市,帮助其摆脱生存困境,集中解决其社会保障、企业办社会、职业培训、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特殊困难。
来自中国社科院周明良的建议更具体:建立资源型城市补偿的财政专业账户,从资源税中提取部分税收,用于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和下岗职工安置。
身陷迁城之困的中共玉门市委书记张静昌曾告诉记者,希望上级政府能考虑在税收方面给玉门一定比例的返还,把地方税给县一级财政多留一点,或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拨付专项资金。张静昌呼吁把玉门市列为全国资源型城市(县级)财政改革试点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