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征医院“风险基金”叫板商业医疗责任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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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 09:59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林凡 周依亭 上海报道 两年前,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施行时,上海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上海的医院购买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几乎上海所有的公立医院和城镇医保定点医院都参保了?上海长征医院是当时惟一没有参保的三级甲等医院。
长征医院自觉这是一件幸运的事情。“目前在中国实施的医疗责任保险如同鸡肋,保险公司收了保费却起不到作用。”上海长征医院的一位管理层说。 不久前,长征医院决定自设“医院风险基金”,成为全国第一个自设“土保险”的医院。 医院的“土保险” 这笔“医院风险基金”的资金总额相当于长征医院前三年里年均赔付总额的120%,50%由医院承担,10%来自某些手术所得的利润留存,其余40%由医务人员每年上交。根据不同职务承担工作的风险大小,医生每人每年上交的数额从200元到500元不等。 按照相关的操作办法,一旦某医生发生纯属“过失”行为的医疗事故,医院将根据产生的不良后果进行处罚,罚款额将纳入“医院风险基金”,最高为2万元。同时,当事人下年度上缴的基金也将翻倍。 显而易见,这个被业内称为“土保险”的制度,意在形成一种合理的赔款分担机制。 上海长征医院是一家军队医院,行政上不属于上海市政府管辖。医院副院长缪晓辉毫不讳言地说,虽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以医院为单位投保医疗责任险,但是这一体系很不完善。他认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与患方严重脱离,不参与医疗事故处理过程,“这不是医院期望的模式。” 正是在缪晓辉副院长的倡导下,长征医院启动了“医院风险基金”项目。 对于目前基金的规模,院方没有透露。但长征医院一位医务人员说,他们科室一个季度要交1万元,40多人的科室,每人每月都要扣几十元钱。照此估算,近600人的长征医院,一年的基金总量估计在40万元至50万元之间。 上海长征医院法律顾问、上海康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成良透露,长征医院每年光是进入诉讼程序的医疗纠纷就有十几起,院方与代理律师都为此所累。 “每个医院都是这样,那些投保的医院也一样。”沈成良说。说话当天,沈成良又接到了黄浦区法院的一份一审判决书。 不过,对这个基金,医院内部也有不同声音。如果赔付额过大,医院将不得不提前透支下一年度基金,而其中很大一块将由医生负担。 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医院自立风险基金在政策上存在一定障碍。医院保费支出可以算做经营支出,但风险基金如何在财务上体现? 长征医院声称目前采取的做法是为基金设立独立账户。长征医院表示,并不会将这个基金用做再投资。医院认为,自设基金所带来的风险和投保是一样的。 但是有关部门已经提出质疑,基金的监管和使用缺乏第三方,难以体现透明原则。 不论面对多少质疑,长征医院这一举动都表明了商业医疗责任险目前正面临着某种尴尬。 医疗责任保险为何遇冷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时,业界曾乐观地预计,医疗责任保险的春天就要来了,但是在过去的两年里,医疗责任保险和其它责任险一样,步履蹒跚。 在本月初举行的“中国责任保险发展论坛”上,北京保监局在一份“关于北京市医疗责任保险发展情况的报告”中指出,北京551家医院中2003年投保医疗责任险的医院不足20家。 与长征医院同属三级甲等医院的上海市六医院,是上海为数众多的参保医院之一。该院一位部门负责人表示,这两年运作下来存在很多问题,医疗机构普遍感到不受益。据他介绍,虽然当时政府声明医院可以自愿投保,但实际上“内部是有参保要求的”。 长海医院同样是一家军队医院,每年交纳保费70万元,但医院内部人士说,保险公司起不了什么作用。“每年其实没有这么多赔付,而且麻烦一点没减少;一旦赔付多了,保险公司的费用也水涨船高,因为缴纳的金额是保证下一年度的利益。医院想退保也无法退,有点骑虎难下。” 这位人士认为,目前保险公司承保的主要是医疗事故责任险,忽视了其它的医疗风险,比如医疗意外、医疗过失等。 除了保险产品本身设计和医院需求有脱节外,天安保险上海分公司业务管理部有关人士认为,医院对保险公司不满意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投保并未减少医疗纠纷对医院工作的干扰。“医院其实并不缺钱,对于医疗事故不是赔不起,是折腾不起。”然而,保险公司对此却无能为力。 “医院每年在医疗纠纷方面投入的精力,比正常医疗管理要多得多。”一位院方管理人员情绪激动地表示,“投保后,除了增加支出外,什么麻烦事都没减少。” 实际上,不仅医院投保热情有限,保险公司自己也对医疗责任险的开展持消极态度。根据上述北京市保监局的报告,目前,在北京的10家财产保险公司只有人保和太保开展了医疗责任保险。 平安财险福州分公司的一位高级业务经理认为,由于目前医疗责任认定上不规范,缺少介于医院、患者和保险公司之外的独立医疗责任鉴定方,人为因素太大,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从而影响了保险公司开发产品种类的积极性。据介绍,目前平安该险种在全国范围内的赔付率高达70%-80%,处于亏损的边缘。 此外,保险业界人士的一个共识是,包括医疗责任保险在内的责任险推广难,是因为在中国没有强制购买责任险的法律环境。 在美国,医生参加职业保险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一项医疗服务(如外科手术)收费的8%交给保险公司,业绩好的医生可减至4%,业绩差的可升到15%,直至被拒绝投保(意味着其职业生涯的结束)。一般一个医生近三分之一的收入都用于购买保险,而一旦出现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就落到保险公司身上,医院不会为赔偿问题与患者扯皮。 “但在中国做不到。”长征医院的一位医生说,“目前,中国医生的收入普遍太低,现在这个基金每月扣款,很多医生都不满意了。可想而知,针对医生的个人医疗责任险目前在中国根本没有市场。” 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认为,医疗责任险要发展,大的环境问题首先要解决。他认为,国内民事法律制度不健全是责任险难成气候最关键的因素。 长征医院法律顾问沈成良律师认为,如果“风险基金”效果比投保好,必将会引起诸多医院的效仿,反而会促进保险公司对险种的改革。 长征医院副院长缪晓辉也认为,医院自立风险基金的方法仅是目前的权宜之计。 “我不希望长期如此,还是希望能与国外一样,实现责任险。但这肯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缪晓辉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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