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面临垄断威胁 反垄断法在平衡木上摇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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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 06:59 中国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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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界与各方专家期待了10多年的《反垄断法》,因近期国家工商总局一份调研报告被媒体披露,再次成为关注热点。 国家工商总局这份名为《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的调查报告认为,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垄断状况非常突出。他们正在利用其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规模优势,扩大垄断地位。应尽快出台《反垄断法》,以规制跨国公司的限制竞争行为。《反垄断法》被认为是“市场经济的宪法”,应该是整个经济体系中的核心法规。为什么在中国却“千呼万唤不出来”?“因为在我国,它一出台就会指向制定者本身!”长期从事跨国公司并购研究的王巍说,只有人们意识到中国产业经济面临跨国公司的巨大威胁时,“反垄断”才成为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事实上,中国长期以来脱胎于计划经济的行政垄断问题,对市场经济的影响更大。 调查只是冰山一角 消息人士称,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报告,源自中国企业对瑞典利乐公司在中国实施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的强烈质疑。 利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软包装供应商,控制着全球75%的软包装市场份额。有中国企业怀疑,该公司采用了低于成本的价格,培养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客户,同时涉嫌与主要备件、零件和包装耗材原料供应商结成同盟,以限制国内其他企业进入该行业。 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调查表明,在中国,利乐公司控制了95%的无菌纸包装市场。伊利、光明、三元等国内乳业巨头,都在使用该公司的产品。 他们出具的资料还显示,中国多个行业总产值的比重中,在华跨国公司的份额不断上升。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在华跨国公司所占据的市场份额都在1/3以上。“工商局的调查只触及了冰山一角,”王巍认为,虽然这些跨国公司是否构成垄断,尚难定论,但国内企业已在多个行业“丧失阵地”。 王巍的担忧,与企业界一直流行的中国产业将“拉美化”的担心,颇为一致。这背后隐含着一个重要问题:中国企业还是未来中国经济的主角吗? 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曾多次对外国零售业在国内的“超国民待遇”提出异议:中国相对幼稚的零售业还没来得及长大,外资零售业就已经完成了对中国零售市场的战略布局。到2004年年底,WTO承诺的过渡期一到,零售业会全面放开,“收购的收购、兼并的兼并,中国本土商业企业面临全军覆没的危险。” 在全球500强企业里,流通企业占了50多家,最大的公司是美国连锁零售巨头沃尔玛。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认为,流通业可以决定国家的经济命脉。可是,面对境外零售业的竞争,国内的本土零售企业已处在垮台边缘。“可口可乐一来,中国碳酸饮料市场被打没了;柯达一来,中国的感光材料市场没了;宝洁一来,日用化工品市场基本没了……还有啤酒、汽车轮胎等等,”王巍说,这些仅仅是个开始,如果跨国公司逐渐从“产品垄断”推进到“资源垄断”和“资本垄断”,那才是“真正可怕的前景”。 一个可比的例子,就是以巴西、阿根廷为代表的拉美国家。他们曾经是靠引进外资拉动GDP增长的新兴工业大国,一度是发达国家眼中的“开放模范生”,是发展中国家的“赶超榜样”。但是,当中国、印度等大国以更低的成本开始崛起后,跨国公司就把投资带走了。全球性的产业大转移,直接导致拉美国家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 有人担心,目前在中国流行的“外资崇拜”是否会重蹈拉美国家的覆辙? 哪种“垄断”更严重 最近,伴随着国内零售企业普遍的忧虑,《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办法》开始实施。该法规取消了对外国公司资产和销售额方面的限制性规定,放宽了外国零售商在中国开设门店需要获得中央政府批准的规定。 与此同时,欧盟监管当局宣布,依据新颁布的《反垄断法》,将加强对可口可乐公司销售行为的审核,以消除其可能的“限制竞争”行为。 一边是彻底放开却缺乏有效保护,另一边是不断修改立法尽量抬高门槛。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王晓晔认为,中国加入WTO后,跨国集团在国内市场形成垄断的威胁越来越明显,仅靠国内已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规,早已不足以进行规范。 资深律师关安平参与了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起草。他认为,中国目前出台《反垄断法》的时机不是太好。因为中国市场面临的最大障碍,是行政性力量主导市场,以及由此延伸出的行业垄断。“每个行政部门都有下属的大型行业公司,没人能够触动这种垄断。这才是严重制约市场活力的垄断行为。” 王晓晔还透露,正在起草中的《反垄断法》当然应该包括“反行政垄断”的内容。不过,她也估计,《反垄断法》的颁布和执行,将会影响中国现行的执法体制,“最大的阻力,可能来自政府部门”。 平衡木上的游戏 “加入WTO后,政府面临两难选择。”王巍分析,一方面,政府本身的垄断利益长期形成,要保护;另一方面,靠行政力量组织起来的垄断企业,整体竞争力不足,面对外国公司和资本的大举进入,国家经济安全面临威胁。“两害相权取其轻,选择反垄断!”他说。 有分析认为,事实上,各国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法规的过程,都是一种“平衡木上的游戏”。在国内市场,反垄断的目标是保持市场的竞争活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国际市场,反垄断是维护本国的整体竞争力,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 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跨国公司之间的并购重组,已不单单是经济问题,而是国际政治问题。王巍举例,美国通用公司前总裁韦尔奇要收购美国的霍尼韦尔公司,通过了美国的反垄断法,但在欧盟却被否决了。 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处谢绝了记者就反垄断问题的采访要求,一位负责人称,领导认为此事暂时应该“冷处理”。 “内外合谋”:危险的倾向 现实的变化往往与良好的预期相悖。比如,为本土流通业担忧的商业人士,不得不面对中国今年年底零售业市场完全放开的承诺。而事实上,中国零售业早就完成了全面的对外开放,全球50家最大零售企业大部分已进入中国,并早已进入急速扩张阶段,其中,90%以上涉嫌“违规操作”。 商务部年初提出,要在未来5至8年内,重点培育15至20家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本土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这个“扶持”信号是积极的,可现实是,80%以上的大型超级市场(高端零售市场)已经被外资占据。 记者就反垄断问题向商务部发出了书面采访,至截稿时未获回复。 国内民营企业普遍的质疑是,为什么跨国公司在全世界都面临残酷竞争,单单在中国却能得到最开放、最优惠的政策,并且大举进入垄断领域? 参与过多项国有、民营企业重组并购工作的王巍,发现了一种倾向:目前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大型国企,正在和外国资本形成广泛联盟———他们认为,外资可以挽救自己,各地政府也以吸收外资为第一使命。这种心态相当普遍。 这种“内外合谋”,使得外资可以轻易地参与瓜分长期政府垄断而形成的特殊利益,“在一些行业,你能看到政府某些部门、国有企业和外资联合形成的巨大的网,像章鱼一样,封住了大量重要的跑道”。 作为涉外律师,关安平分析,地方政府和某些国企之所以对外资“情有独钟”,主要由于这种“合谋”的交易成本最低。外资有长远打算,不在乎眼前利益,不像民营企业那样急功近利,“谈判效率最高,可能性也大,而且政策层面上也好看”。当然,从中国的长远利益看,这很可能是“短视”的。这位资深律师思索了一下说,“而这就是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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