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求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用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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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28日 17: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八日电 针对目前一些地区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电力供应工作,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用电。 据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中国部分地区先后出现电力紧缺现象。而一些地方和电网企业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对城乡居民生活、重要单位,甚至交通信号灯用电实施了拉闸
为了做好今年夏季用电高峰的电力供应工作,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加快电力建设,优化电力调度,千方百计增加电力供应;另一方面加强了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引导各类用户节约用电。 通知认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在全部用电量中仅占百分之十左右,虽然比重较小,但保证这部分用电对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完善有序供电的方案,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电力需求管理的各项措施,首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党政机关、部队、医院、金融机构等重要单位和城市基础设施(如地铁、交通信号灯等)正常运行用电。通知还要求各地公布举报电话,及时纠正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