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白糖交割细则(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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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16:53 郑州商品交易所 |
第五章 期货转现货
第二十五条 期货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之间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后,变期货部位为现货部位的交易。 第二十六条 达成期转现协议的双方共同向交易所提出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准后,分别将各自持仓按双方达成的平仓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现货的买方在期货市场应当持有多头部位,现货的卖方在期货市场应当持有空头部位)。同时双方按达成的现货买卖协议进行与期货合约标的物种类相同、数量相当的现货交换。 第二十七条 期转现流程: (一) 期货合约自上市之日起到该合约最后交易日期间,均可进行期转现。 (二) 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的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按规定填写《期货转现货协议表》后,在每个交易日的下午14时之前到交易所办理期转现审批手续。 (三)交易所批准后,期转现的买卖双方持有的期货头寸,由交易所在批准日的下午15时之后,按买卖双方达成的平仓价格平仓。买卖双方达成的平仓价格应当在审批日合约价格限制的范围内。 (四)用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可由交易所进行货款划转。 1、买方填报《期货转现货协议表》前应当有20%以上的货款,货款不足的不予批准或办理。 2、《期货转现货协议表》批准后的下一交易日,买卖双方于下午14时之前到交易所办理有关手续。交易所按照买卖双方达成的价格把全额货款的80%从买方划给卖方,把标准仓单从卖方过户给买方,双方签领《期转现结算单》,余款的划转将在买方确认收到卖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行。 3、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卖方投资者向买方投资者按照双方商定的交货价格开具,具体办法按照本细则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4、买卖双方持有的头寸平仓后,办理标准仓单过户手续时,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的,由交易所按照买卖双方达成的交货价格代扣违约方违约部分20%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五)用标准仓单以外符合期货合约规定的现货进行期转现时,应当提供相关现货买卖协议和拥有货物的合法凭证。 (六)用标准仓单以外的货物进行期转现,货物交收和货款划转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由此产生的纠纷自行解决,交易所对此不承担责任。 (七)交易所适时公布期转现的有关信息。 第二十八条 标准仓单期转现的手续费买卖双方各自负担1元/吨。 第二十九条 交易所发现会员或投资者在期转现中弄虚作假的,不予批准,并可按《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