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
| 东证资管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等级
| 中低 | 基金份额(亿份)
| 0 |
发行日期
| |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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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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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含创业板及其
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开发
行的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经中国证监会依
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不包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
和其他投资范围包含基金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非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股
票型ETF除外))、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
券、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
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
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
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
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
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
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