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天惠精选成长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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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21:31 证券时报 | |||||||||
(三)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A、直销网点 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9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国定假日不受理)。 2、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或者: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或者: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50011325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2)客户应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的交易账号; 3)客户汇款时,可提示银行柜台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地传递汇款信息,包括汇款人和用途栏内容; 4)为了确保客户资金及时准确的入账,建议客户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据传真至富国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B、中国工商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9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9:0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国定假日部分网点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业务申请书》和《代理富国基金公司基金账户业务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机构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2)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本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已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申/认购“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2)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本公司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中国工商银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C、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包括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2005年9月19日至2005年10月25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如果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托管银行办理有关业务,该托管银行须提供在中国大陆的营业执照或者营业许可证,以及托管协议复印件,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的复印件以及相关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须加盖托管银行公章,并进行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3)经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银行账户名称、银行帐号); (7)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境外机构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2、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封闭式基金账户代码卡(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和资金划拨等事项参照境内机构投资者办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