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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天惠精选成长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3)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21:31 证券时报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通过交易所(场内)挂牌发售,同时通过销售机构柜台方式(场外)发售。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客户同期发售,先到先得。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证券营业部认购时,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1
000份或1000份的整数倍,且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

  3、、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认购金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的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的认购申请。

  4、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客户(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

  5、采用场内认购基金份额方式:基金代码统一为161005。

  6、采用场外认购基金份额方式:在中国工商银行的代销网点购买本基金时,如选择前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161005A;如选择后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161005B。在本基金的直销网点以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网点购买本基金时,如选择前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161005;如选择后端认购方式,基金代码为161006。

  7、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8、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登记为准。客户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9、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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