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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象保本混合基金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13: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一、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报告期是2005年1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

  二、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称:国泰金象保本

  交易代码:0200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11月1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37,568,788.9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产品说明

  (1)投资目标: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力争在本基金保本期结束时,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2)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固定比例组合保险(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技术和基于期权的组合保险(OBPI,Option-Based Portfolio Insurance)技术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定量化的资产类属配置达到本金安全。用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现金净流入来冲抵风险资产组合潜在的最大亏损,并通过投资可转债及股票等风险资产来获得资本利得。

  (3)业绩比较基准:以与保本期同期限的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4)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三)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丁昌海

  联系电话:021-23060282

  传真:021-23060283

  电子邮箱:xinxipilu@gtfund.com

  (四)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忻如国

  联系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电子邮箱:tgxxpl@bank-of-china.com

  (五)信息披露情况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网址:http://www.gtfund.com

  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上海市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2-23楼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各主要财务指标

  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金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基金金象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11月10日,截止至2005年6月30日不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报告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四条(第三点)投资范围、(第八点)投资组合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四、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介绍

  1、基金管理人介绍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设有分公司。

  截至2005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4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金泰、基金金鑫、基金金盛、基金金鼎,以及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等。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社保基金委托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一个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2、基金经理介绍

  张顺太,基金经理,男,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4年证券从业经历。2003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公司各封闭式及开放式基金的债券资产投资。曾就职于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策略研究部从事债券研究,历任策略研究部债券研究员、部门经理助理和部门副经理。

  应伟卫,基金经理助理,男,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部,2004年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国泰金鹰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现任金马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二)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谋求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报告期内本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不当关联交易、以及其他任何有损于基金投资人利益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2005年上半年证券市场与投资管理回顾

  2005年上半年,股市和债市走出了完全不同的走势。上证综合指数下跌14.65%,而上证国债指数牛气冲天,上涨了10.18%。债券市场的上涨主要得益于升息预期的降低、资金充足,另外央行降低存款准备金利率更是推动债券价格的上涨。收益率曲线的变化包括了平移、扭动和蝶形变化,简单地说,5年的收益率曲线下降了150个基点。而股票市场在股权分置改革影响下,投资者对后市的看法出现分歧,市场不确定性增加,股市逐渐进入一个调整阶段。

  本基金在第一季度处于建仓期,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注重风险资产和安全资产的配置比重。债券组合选择了浮动利率债券作为重点品种,在一季度中浮动利率债券表现突出,较好地分享了债券上升带来的收益。第二季度,在股市出现调整的前段,果断降低了股票资产的比例,避免了对基金净值产生冲击。同时加大了债券的投资比例,在债券市场上涨时,加大主动操作的比例,买入一定比例的剩余期限长于保本期的品种,更大程度上获得了债券市场的收益。对于可转换债券和股票,根据保本基金的运作特点,控制仓位,对原有仓位作进一步降低,减少其下跌过程带来的影响。本基金在2005年上半年的净值增长率为1.89%,超过同期比较基准的收益率水平。

  (四)2005年下半年证券市场与投资管理展望

  下半年,我们认为导致债券市场上涨的因素仍将维持。人民币汇率改革不但将使债券的内在价值提高,同时也将使经济面向有利于债券投资的方向发展。但是国债指数上涨幅度将会有所缩小,在结构上我们将更关注中长期债券。本基金将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努力为持有人获取债券市场的利润,继续保持安全资产久期与保本期匹配。在转债方面将加大对剩余期限短于保本期的转债的持有比例。同时,股票市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逐渐明朗后,风险将逐渐释放,本基金在选股上仍将注重基本面和成长性,使风险资产为保本基金获取更大增值。

  五、基金托管人报告

  本托管人依据《国泰金象保本增值基金基金合同》与《国泰金象保本增值基金托管协议》,自2004年11月10日起托管国泰金象保本增值基金(以下称“国泰金象基金”或“本基金”)的全部资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本托管人报告。

  1、本托管人在托管国泰金象基金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国泰金象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本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全部资产的职责,保证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等非基金资产严格分开,维护基金的独立账户,与本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了严格的分账管理。严格复核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各项费用和基金的应得利益,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

  (2)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包括本基金在股票一级市场、股票二级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及银行间国债市场的交易等,本托管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本基金的各项资金清算交割。本托管人对于本基金的任何资产的运用、处分和分配,均具备正当依据。

  (3)本托管人对与基金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原件、因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而生成或收悉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等有妥善的保管。

  2、本托管人在2005年上半年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国泰金象保本增值基金基金合同》及《国泰金象保本增值基金托管协议》对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金象保本增值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1)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其对于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重要事项的安排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3)本托管人如实、及时、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国泰金象保本增值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报告。

  3、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3日

  六、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基金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2005年6月30日

  单位:元

  2、经营业绩表

  经营业绩表

  2005年1-6月

  单位:元

  3、基金收益分配表

  基金收益分配表

  2005年1-6月

  单位:元

  4、基金净值变动表

  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5年1-6月

  单位:元

  (二)基金会计报表附注

  1、基金简介

  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发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2004]166号文)批准,于2004年11月10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为无限期,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11月10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803,489,881.73份基金单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有关基金设立等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本系列基金募集情况如下:基金的募集期间为2004年9月22日至2004年11月5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的验资机构。截止2004年11月10日,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802,939,145.69元,募集资金的银行存款利息为550,736.04元。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文的规定,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金融工具。

  2、主要会计政策及估计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主要会计政策所述的基金行业的实务操作约定而编制。

  (2)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

  (3)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本位币单位为元。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股票投资、交易所债券投资按市值计价,银行间债券按不含息成本进行估值,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①任何上市流通的有价证券,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估值。

  ②未上市的股票应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a.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

  b.首次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价估值。

  ③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若收盘价高于配股价,则按收盘价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④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⑤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计算得到的净价估值。

  ⑥可转换债券按交易所提供的该证券收盘价(减应收利息)进行估值。

  ⑦未上市债券按成本价进行估值,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不含息成本进行估值。

  ⑧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基金管理公司可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⑨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证券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出售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

  ①股票投资:买入股票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成交总额和相关费用)入账,卖出股票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结转成本;

  ②债券投资:买入债券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应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卖出债券的成本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逐日结转。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核算已经发生的、影响基金单位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费用。在实际受益期间(一年内)按直线法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8)收入确认和计量:

  ①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②债券差价收入:卖出上市债券,应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卖出非上市债券,应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并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③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④存款利息收入: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利息确认,计提对象为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

  ⑤股利收入:在除息日确认股利收入,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入账。

  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⑦其他收入: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①基金管理人报酬:根据《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2%的年费率计提入账。

  ②基金托管费:根据《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入账。

  ③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在该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并按计提的金额入账。

  ④其他费用: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果影响基金单位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即发生的其他费用大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发生的其他费用如果不影响基金单位净值小数点后第五位的,即发生的其他费用小于基金净值十万分之一,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基金损益。

  (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①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②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③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④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⑤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⑥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⑦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至多分配四次,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⑧全年合计的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本基金年度已实现净收益的90%;

  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主要税项

  (1)印花税

  根据财税字[2005]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买卖股票在2005年1月23日前按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自2005年1月24日起按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55号文、财税字[2001]61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以及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55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以及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4)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税字[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4、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交易。

  (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及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及回购交易。

  (4)基金管理人报酬

  ①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人报酬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并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③在本报告期内,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3,512,301.60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2,964,921.17元,尚余547,380.43元未支付。

  (5)基金托管人报酬

  ①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托管人报酬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②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并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③本报告期内,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585,383.62元,其中已支付基金托管人494,153.55元,尚余91,230.07元未支付。

  5、流通转让受限制的基金资产

  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持有流通转让受限制的基金资产。

  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明细

  (四)本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2、本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79,296,792.51元

  报告期内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91,467,150.12元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资产的构成如下:

  4、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一) 持有人户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16,175

  平均每户持有人基金份额:33,234.55份

  (二) 持有人结构

  九、本报告期内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十、重大事件揭示

  1、2005年1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配华电国际A股公告》。公司所管理的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此次发行的副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非控股股东之一。

  2、2005年4月28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迁址公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自2005年5月9日起,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31-32楼迁至上海市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2-23楼。

  3、2005年5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经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何斌同志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4、报告期内,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元

  5、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基金无收益分配事项;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改聘情况;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6、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原总经理唐棣华女士已于2005年4月21日调任其他岗位,目前由秦立儒先生任托管部门负责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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