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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蓝筹稳健投资基金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13:3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 8月 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

审计,本报告期间是2005年1月1日到2005年6月30日。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成蓝筹稳健基金

  交易代码:0900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6月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62,873,735.9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 基金投资目标:通过精选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流动性良好的证券,在控制非系统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同时辅助运用一系列数量分析方法,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利用修正的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来动态调整基金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的配置比例;行业配置采取较为积极的策略,以投资基准的行业权重为基础,以行业研究及比较分析为核心,通过适时增大或降低相应行业的投资权重,使整体投资表现跟上或超越投资基准;个股选择策略则采用蓝筹成分股优选策略,运用“价值-势头”选股方法,优选出被市场低估并有良好市场表现,处于价值回归阶段的天相280指数成分股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70%×天相280指数+30%×中信国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证券投资基金,适于承受一定风险,追求当期收益和长期资本增值的基金投资人。

  (三)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邮政编码:518040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总经理:于华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宏伟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电子邮箱:lihw@dcfund.com

  (四)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

  邮政编码:100818

  法定代表人:肖钢

  托管部负责人:秦立儒

  信息披露负责人:忻如国

  联系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电子邮箱:tgxxpl@bank-of-china.com

  (五)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本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dcfund.com.cn

  基金本报告置备地点: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

  说明:依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资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20%~65%,现金比例的变动范围为0~15%,本基金的初始建仓期为6 个月。截至2005 年6月30 日,基金合同生效已满一年,基金投资组合比例达到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

  第四节 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小组情况

  1、基金管理人情况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四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8%)、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5%)、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截至2005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景宏、基金景阳、基金景博、基金景福、基金景业,以及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王加英先生,基金经理,经济学硕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先后任职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基金经理部。历任基金景福基金经理助理、基金景宏基金经理。

  曹雄飞先生,基金经理助理,金融学硕士,6年证券从业经历。先后任职于招商证券北京地区总部研究部行业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宏观经济及投资策略分析师、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市场部高级经理。2004年3月以来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总监助理,负责宏观经济及投资策略研究。

  (二)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蓝筹稳健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1、上半年市场回顾和业绩表现说明

  2005年上半年,中国经济进入了主动的阶段性调整阶段。随着科学发展观的逐步落实,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深化。GDP增速稳中趋缓,通货膨胀压力有所下降。净出口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人民币升值和贸易摩擦压力也相应加大。货币宽松和信贷紧缩并存,企业利润增速显著下滑。全球经济总体上减速运行,国际油价高位振荡,美元汇率有所反弹。

  在宏观经济调整、证券市场制度变迁的大背景下,国内证券市场出现了剧烈的结构分化。一方面,在估值接轨、盈利预期下降和制度缺陷等多重压力下,A股市场出现了长期投资价值和短期投机价值的阶段性缺失,整体上持续振荡下跌,指数探出多年来的最低点。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由于消费物价指数增速下降、宏观经济前景不明朗和商业银行经营策略调整,债券市场在充裕资金的推动下出现大幅上涨。另一方面,在股票市场内部,少数具有垄断特征、可以抵御经济波动的绩优成长股持续上涨,而周期类股票和大量质地一般的股票反复下跌,股价表现分化极为严重。而股权分置改革的启动和推进,在短期和长期都将对中国股票市场产生显著影响。

  在投资管理过程中,结合基金合同要求,我们强化了资产配置和流动性管理,大部分时间里投资组合结构相对分散和均衡,周期类股票比例较高。在系统性风险较大和股价表现高度分化的市场环境下,投资组合的防御性有所欠缺,基金净值在1季度受到很大的压力。2季度,我们及时进行调整,增加了非周期类股票的投资比例,降低了周期类股票的投资比例,同时通过适当加大波段操作提高收益,基金相对业绩有所回升。但是,我们对人民币汇率升值这一因素的考虑仍不够充分,投资组合中部分外向型企业的股价下跌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本基金业绩的更好表现。

  2、下半年市场展望和投资策略

  展望下半年的投资环境,我们认为,国内宏观经济的结构调整将持续和深化,整体而言企业的竞争力面临新的考验,短期盈利增速下降难以避免。这是制约股市上涨的主要因素。另一方面,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不仅加速了估值接轨,而且将推动市场参与各方营造一个稳定的市场环境。同时,经过持续的股价调整,目前A股的估值水平对于投资者的吸引力明显提高,而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也可能强化投资者对持续升值的预期,从而影响资金的流动方向。这些因素都有利于市场的稳定。综合判断,我们估计下半年A股市场将扭转持续下跌的趋势,进入平衡振荡阶段,投资机会有所增加。

  下半年,我们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采取更加积极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类别资产配置方面,强化“自上而下”的分析和研究,努力把握产业结构调整和景气变动对证券市场产生的影响;关注股权分置改革蕴含的投资机会。证券选择方面,加强基本面和估值研究。重点关注具有显著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具有持续稳定现金回报的企业、受益于人民币升值的企业以及新兴的成长型企业。适当降低债券投资的预期收益,缩短组合久期,保持良好的流动性。

  我们注意到,在持续的制度变迁和对外开放过程中,A股市场的投资主体、投资行为、投资理念和投资文化正在发生深刻而迅速的变化。作为本土基金管理人,我们已经明显感受到这种变化带来的压力和挑战。能否及时适应这种变化,对于持有人的利益和我们的价值都至关重要。我们将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跟上市场日新月异的变化,争取为持有人带来满意的回报。

  第五节 基金托管人报告

  本托管人依据《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04年6月3日起托管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大成蓝筹稳健基金”或“本基金”)的全部资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本托管人报告。

  1、本托管人在托管大成蓝筹稳健基金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大成蓝筹稳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本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全部资产的职责,保证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等非基金资产严格分开,维护基金的独立账户,与本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了严格的分账管理。严格复核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各项费用和基金的应得利益,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

  (2)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包括本基金在股票一级市场、股票二级市场、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及银行间国债市场的交易等,本托管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本基金的各项资金清算交割。本托管人对于本基金的任何资产的运用、处分和分配,均具备正当依据。

  (3)本托管人对与基金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原件、因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而生成或收悉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等有妥善的保管。

  2、本托管人在2005年上半年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对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蓝筹稳健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1)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其对于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重要事项的安排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3)本托管人如实、及时、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大成蓝筹稳健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报告。

  3、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9日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基金会计报告书

  1、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3、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上半年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 会计报告附注

  1、基金基本情况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第36号《关于同意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由基金发起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后更名为《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起,并于2004年6月3日募集成立。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233,805,642.19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4)第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投资于上证180指数成份股、深证100指数成份股以及未来可能入选成份股的股票,并适度投资于新股申购、股票增发申购等;债券投资以国债投资为主,并适度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金融债、企业债(包括可转债)等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资产中股票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30%-80%,债券投资比例的变动范围为20%-65%,现金比例的变动范围为0%-15%。

  2、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照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会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3、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

  (b)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c)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配股权证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d) 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股票,按成本估值;由于配股和增发形成的暂时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国债按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企业债券及可转换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计算所得的净价估值。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成本估值。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估值,市价按其估值日在银行间同业市场成交的加权平均价确定;估值日无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确定。如有确凿证据表明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上述办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成本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影响债券估值的因素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与本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计入“配股权证”科目。若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实际投资成本与估值的差异计入“未实现利得/(损失)”科目。

  (e) 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差价收入/(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债券投资

  买入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央行票据和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f)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差价收入于卖出股票成交日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卖出成交日确认;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g)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h)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i)未实现利得/(损失)

  未实现利得/(损失)包括因投资估值而产生的未实现估值增值/(减值)和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

  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利得/(损失)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j)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基金净收益/(累计基金净损失)。

  (k)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如当年基金成立未满三个月,则不需分配收益。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于分红除权日从持有人权益转出。

  4、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

  (c)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政策通知》,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d)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5、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银河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银行整体改建而成,于2004年8月26日依法成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完整承继中国银行的资产、负债和所有业务。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c)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0%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8,072,647.00元。

  (d)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1,345,441.22元。

  (e)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5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46,374,706.24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556,023.59元。

  (f)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未发生交易。

  6、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政策规定,2000年5月18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2]54号文《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其配套规定,自2002年5月20日起,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金以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由于认购增发新股而持有的流通受限制股票情况如下:

  第七节 投资组合报告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dcfund.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 本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报告期累计买入价值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前20名股票明细

  2、本报告期累计卖出价值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前20名股票明细

  3、本期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为:789,695,446.17元,卖出股票的总收入为996,862,758.44元。

  (五)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无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第八节 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一) 持有人户数

  (二) 持有人结构

  第九节 基金份额变动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2,234,307,480.29份。

  (二) 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的变动情况

  第十节 重大事件揭示

  1、本报告期内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2、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没有发生诉讼事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任何稽查或处罚的情形。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原总经理唐棣华女士已于2005年4月21日调任其他岗位,目前由秦立儒先生任托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4、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组合策略没有重大改变。

  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6、2005年6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更的公告》。

  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席位股票交易量及佣金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佣金已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的席位债券交易量及回购情况为(单位人:民币元)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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