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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10月10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4:24 新浪财经

  方信

  今天是长假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基金重要信息方面,有一家新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宣布正式设立 。我们同时注意到,这家基金的首发募集规模只有3.39亿份,还包括了管理人的3000万元认购资金,是一个比较低的起始规模。

  基金法规方面,中国证监会9月30日发布了《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业内关注已久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企业短期金融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全文附后。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6月20日证监基金字[2005]104号文件批准,自2005年8月22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5年9月27日,基金设立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销售额为339,099,940.28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设立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43,855.38元人民币。其中,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于2005年9月27日认购本基金30,000,000.00元,基金份额29,999,000.00份,认购费1000元。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5年9月29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4761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339,099,940.28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43,855.38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339,143,795.66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人基金账户,归投资人所有。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5年10月8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依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办理。在确定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的前2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基金(LOF)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深交所上网发售。凡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均可办理认购,基金简称为"招商成长",基金代码为"161706",深交所挂牌价1.00 元,发售时间: 2005年10 月10日至2005年11月11日。基金开放并上市后,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可直接选择赎回(按基金份额净值成交)或卖出(按电子撮合价成交)任一种方式变现,不需要办理转托管。

  附:招商优质成长基金产品简介

  招商优质成长基金精选受益于中国经济高成长的优秀企业,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合理价格下的优质成长,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本基金对优质成长股票筛选重点关注的因素包括:公司是否具备良好的治理结构及长期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是否有持续的经济利润增长,能够真正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股票的估值是否合理等。对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基金主要关注管理层能力、产品/市场的竞争力、市场网络、品牌和商誉、创新能力、核心技术、政策环境等。对于公司盈利增长质量的分析,本基金主要通过EVA(经济增加值或经济利润)等重要指标进行,从而筛选出真正有投资价值的成长股票。

  EVA理论和方法在海外为众多知名机构推崇和应用,运用效果良好,用E?鄄VA方法来衡量股东价值创造也将符合未来市场的价值投资取向。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75%-95%,债券及现金投资比例为5%-25%(其中,现金或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即将分红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成立于2003年8月4日,本基金成立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并于2004年4月份向基金持有人首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0.3元)。

  截止2005年9月23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730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6,039,063.99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实施第二次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以截止2005年9月23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5年10月13日

  2、红利发放日:2005年10月14 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5年10 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10月1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于注册登记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5年10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5年10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基金份额于2005年10月1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5年10月1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2005年10月13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七、咨询办法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800-820-0860 或021-35104688。

  3、本基金销售机构: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支付月度收益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于2005年4月12日生效。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5年10月10日对本基金自2005年9月2日起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基金管理人定于2005年10月10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5年9月2日起至2005年10月10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5年10月10日;(注:10月10日为10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5年10月10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10月12日。

  (注:10月12日为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5年10月11日(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5年10月12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投资者于2005年10月10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

  3、中国农业银行、平安证券、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天相投资顾问、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联证券、湘财证券、华夏证券、中国银河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申银万国、天同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上海银行、东方证券山西证券的代销网点。

  天同180指数基金提示场内申购、赎回费率优惠活动

  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即日起开展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开通“上证基金通”业务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注册的证券公司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代码:519180

  基金简称:天同180

  活动期间:10月10日至11月09日期间的正常交易日。

  优惠方式:(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上证基金通”进行场内申购可免收申购费;

  (2)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上证基金通”进行场内赎回可享有赎回费优惠,但非活动期间内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的赎回不予优惠。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活动详情可查阅9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也可以拨打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644599,或登陆 公司网站http://www.ttasset.com予以咨询。

  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促进货币市场基金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短期融资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一)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二)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2、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例如,若中国主权评级为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BBB+级)。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二、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及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三、货币市场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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