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势在必行。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点击进入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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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简介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证监会设在北京,现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纪委书记1名(副部级),主席助理3名;会机关内设18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根据《证券法》第14条规定,中国证监会还设有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监会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二)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详细]

证监会诞生的台前幕后

  1. 1 李鹏总理指示——1991年,建立股票市场办公会议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股份制改革的深化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发行,特别是股票市场的迅猛发展,我国很需要建立一个集中统一的监管机构,统一法规、统一制度、统一监管。证监会成立以前,中国的证券市场是多头参与、多头监管的,缺少一个统一协调机构,而且人民银行作为主管单位,在人力和精力上都顾不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提案,建议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
  1991年3月7日,国务院召开研究股票市场问题的总理办公会议。会上,李鹏总理指示,由李贵鲜同志牵头抓股票市场工作。考虑到此项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为协调各部门关系,加强对股票市场的领导,人民银行建议建立股票市场办公会议制度。这个请示得到李鹏总理的认可,并从此建立了股票市场办公会议制度。
  虽然股票市场办公会在协调资本市场的各方面工作上起了一定作用,但它只是在一定时间开开会,议论一下,不是一个专门的监管机构,没有权力行使统一监管的职能。市场还是缺乏统一、严格的监管。[详细]

  1. 1 “810”事件催生证监会——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成立

  1992年,由于前几年股票市场的示范效应,全国都掀起了“股票热”,最终引发了深圳的“8·10事件”,震动了各有关部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也感到了问题的紧迫性,意识到成立一个专门监管机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于是就采取了特殊的办法,加快了研究建立统一监管机构的步伐。
  1992年8月8日-12日,也就是深圳“8·10事件”发生的同时,国务院召开了部分省市负责人参加的股票市场试点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如何规范股份制和股票市场,慎重推进改革的问题;二是沪、深两市以外的企业到沪、深交易所上市的问题。
  1992年10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是:国务院证券委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兼任,副主任为刘鸿儒(兼任)、周道炯,由13个部委和最高检察院的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同时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归口管理,刘鸿儒任证监会主席。[详细]

  1. 1 朱镕基总理“钦点”刘鸿儒出山——中国证监会首任主席

  谁来出任第一任证监会主席?不少人建议由刘鸿儒出山。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兼证券委主任朱镕基找到刘鸿儒,让其担任证监会主席。当年10月26 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宣布成立。原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撤销。证券委员会由朱榕基兼主任,刘鸿儒、周道炯任副主任。为建立健全证券监管工作制度,国务院还成立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受国务院证券委指导、监督检查和归口管理。刘鸿儒任证监委主席。[详细]
  首先做的“两件事“:第一件事是邀请台湾有经验的朋友到北京来开座谈会,让他们介绍台湾具体的经验教训。第二件事是请香港和海外的一些朋友帮我收集整理1929年-1933年经济大危机以来世界上历次股灾的情况,包括发生的问题、解决的措施以及应当吸取的经验教训。
  第一次大会上的“两句话”:第一次召开证监会职工大会,刘鸿儒主席开门见山讲了两句话:第一句话是,做我们这个工作,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股市下跌快了下面有意见,怕被套牢;股市上涨快了,上面有意见,怕影响社会安定;不涨也不跌,上下都有意见,人家会说你办的不像市场,因此永远是会有意见的。
  刘鸿儒主席说的第二句话是,我们是第一代拓荒人,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参考。我们的任务就是开荒、修路、铺轨道,基础打好了,后来人就可以稳稳当当地开快车了。这是我们应有的思想准备,也是光荣的职责。换句话说,挨骂是肯定的,挨了骂但给后人打下了好的基础,提供了好的条件,开出一条好路来,也是我们的幸福,这是值得的。 [详细]

中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变迁

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经历了由分散、多头监管到集中监管的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1. 1 1992年5月以前:萌芽时期

  对证券市场的监管是在国务院的部署下,主要由上海、深圳两市地方政府进行管理,有关证券法规也是由两地政府和两地的人民银行制定并执行。

  1. 1 1992年5月一1997年:向集中统一管理过渡阶段

  第二阶段是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由中央与地方、中央各部门共同参与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过渡阶段。199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证券管理办公室,同年7月,国务院建立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制度,代表国务院行使对证券业的日常管理职能。1992年10月国务院成立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及其执行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为专门的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这种制度安排,事实上是将国务院证券委代替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办公会议制度,代替国务院行使对证券业的日常管理职能,将中国证监会替代了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管理办公室。
  同时,国务院赋予中央有关部门部分证券监管的职责,形成了各部门共管的局面。国家计委根据证券委的计划建议编制证券发行计划;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和归口管理证券机构,报证券委备案;财政部归口管理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从事与证券业有关的会计事务的资格由证监会审定;国家体改委负责拟定股份制试点的法规,组织协调有关试点工作,同时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中央企业的试点。
  另外,地方政府仍在证券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由当地政府管理,由证监会实施监督;地方企业的股份制试点由省级或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时,中国证监会向隶属于地方政府的地方证券期货监管部门授权,让它们行使部分监管职责。

  1. 1 1997年底一至今:初步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第三阶段是初步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系阶段。1997年11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撤消国务院证券委,其监管职能移交中国证监会。199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对证券市场监管职能(主要是对证券公司的监管)也移交中国证监会。同时,对地方证券监管体制进行改革,将以前由中国证监会授权、在行政上隶属各省市政府的地方证券监管机构收归中国证监会领导,同时扩大了中国证监会向地方证券监管机构的授权。此外,证券交易所也由地方政府管理转变为中国证监会管理。
  1999年7月1日,《证券法》开始实施,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正式挂牌。这标志着我国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两级监管体制基本建立:证监会负责全国证券市场的监管;区域内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服务机构由证监会派出机构——地方证管办和特派员办事处,证监会专员办事处根据授权和职责分别监管。地方证管办还负责涉及跨省区重大案件的联合稽查的组织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

证监会职权范围的演变

  中国证监会成立以后,其职权范围随着市场的发展逐步扩展。1993年11月,期货市场的试点工作证监会具体执行。1995年3月,国务院确定中国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监管。1997年8月,国务院决定,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统一划归中国证监会监管;1998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证券委与证监会合并组成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经过这些改革,中国证监会职能明显加强,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监管体制基本形成。
  国务院证券委在 1998年8月被撤消后,其职能并入中国证监会,地方证券监管部门改由证监会垂直领导,证券市场主导监管者的权力开始集中统一。

从人事变迁看证监会的证券监管发展历程

“刘头”刘鸿儒——颁布两法规,在规范中发展
“刘头”刘鸿儒——颁布两法规,在规范中发展

1992年-1995年,他出任国务院证券委副主任、中国证监会主席,深圳“8·10”股市风波后走马上任,成为刚创立的证监会的第一任主席。人如其名,刘鸿儒的专业特长使得他像学者一样管理着证监会,促进其规范发展。在他任职的29个月里,股市走出了上海和深圳,逐渐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大市场,中国股市由此经历了启蒙期。

任期内大事回顾:

1992年10月12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成立

1993年4月22日,《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1993年7月7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

1993年10月25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开放国债期货交易

1994年3月14日,刘鸿儒在上交所第四次会议上宣布“四不”救市政策

1994年7月30日,人民日报:《证监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商稳定和发展股票市场的措施》俗称“三大政策”

1995年1月3日,开始实行T+1交易制度

“救火队长”周道炯——查处多起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救火队长”周道炯——查处多起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1995年3月——1997年6月任中国证监会主席,人送外号救火队长。由327事件起始,他先后查处了长虹事件、华天事件、琼民源事件等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为当时监管并不完善的证券市场解了一次次燃眉之急。他上任时上证指数在600点附近,上海股市日成交量6亿元,离任时上证指数在1200点以上,日成交量100亿元。其间经历了两次上升行情,一次是因为关闭国债期货引发的1995年5月18日的井喷牛市,一次为1996年初开始的绩优股长期牛市。

任期内大事回顾:

1995年3月,3·27国债期货出现重大违规,5月18日,周道炯关闭国债期货交易,并通过协议平仓的办法使该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1995年7月1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加入证监会国际组织

1995年11月07日 证监会对“长虹事件”做出处理决定

1996年12月16日,恢复涨停板

1996年12月,组织发表《人民日报》治市文章,《人民日报》的《正确认识当前股票市场》,引发两年大牛市

1997年初的琼民源爆出造假事件,周道炯勒令琼民源停牌

“资本市场老兵”周正庆——历经风雨的《证券法》正式施行
“资本市场老兵”周正庆——历经风雨的《证券法》正式施行

1997年5月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任命周正庆为中国证监会主席。从 1998年开始,周正庆组织进行了一系列的清理整顿,包括清理整顿场外非法股票交易市场,清理整顿证券机构,清理整顿期货市场,清理整顿证券交易中心,清理整顿原有证券投资基金等。关闭了涉及340万股民、520家企业的41个非法股票交易场所,基本控制住了市场潜在的风险。到1998年底,证监会先后颁布实施了250多项法律法规。1999年7月1日,历经风雨的《证券法》正式施行,初步形成了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

任期内大事回顾:

1997年10月16日 周正庆发表《积极稳妥发展证券市场》

1998年12月29日 《证券法》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999年初,酝酿了一份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进证券市场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请示国务院。5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六大政策”,5月19日,爆发著名的"5·19"行情。

1999年9月22日,提出"在不影响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适当减持部分国有股"。

2000年1月27日 周正庆提出证券市场发展方略

“明星主席”周小川——海归带来监管新思路
“明星主席”周小川——海归带来监管新思路

2000年2月——2002年12月担任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是最有明星相的一任证监会主席:年轻新锐、海归背景、学养深厚、思维超前。周小川担任证监会主席之后,除了要求证监会不调控指数之外,他还认为应该改变审批职能过多的局面,当好监管者,不以行业主管部门自居,注重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不但将发行上市的审批制改革为核准制,还考虑将核准权还给交易所。

任期内大事回顾:

2000年10月证监会发布《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2000年3月14日 证监会决定当年4月起转配股逐步安排上市

2000年3月17日证监会颁布《股票发行核准程序》

2001年2月19日 证监会宣布B股向境内投资者开放

2001年,出台退市令,PT 水仙成为中国证券市场首家退市公司,表明我国证券市场退出机制已经开始建立。

2001年8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出台

“铁娘子”史美伦——掀起证券监管风暴,开始与国际规范接轨
“铁娘子”史美伦——掀起证券监管风暴,开始与国际规范接轨

2001年3月,史美伦到中国证监会走马上任,成为第一位由中国政府正式聘请的、由香港人担任的副部级官员。2001年之后,股市黑幕相继曝光,亿安科技案、中科创业案、博时基金案、银广夏案受到查处。中国股市的监管理念、政策与手段,都越发显现出与国际规范接轨的特征,媒体由此把史美伦称为“掀起中国监管风暴的女人”。

任期内大事:

史美伦到任的第一年被媒体称为“监管年”,这一年证监会颁布的有关监管的规章条例数量空前,这一年中国证券市场丑闻曝光频率空前,这一年对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也空前。

2001年4月3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长谈话制度》

2001年4月26日,证监会九个大区稽查局挂牌

2001年7月24日,新股发售首开“减持”先河

2003年12月28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

2004年07月证监会对江苏琼花立案稽查 保荐人被开出罚单

“股改操盘手”尚福林——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
“股改操盘手”尚福林——加大监管力度、完善多层次市场体系

2002年12月27日,尚福林接替周小川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盘点尚福林的政绩,启动并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无疑是其任职六年间的最大功绩。作为股改的操盘手,尚福林开启了资本市场的破冰之旅。

任期内大事回顾:

2005年4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2005年10月27日,证券法修正案获通过

2006年1月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施行

2008年9月12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09年5月31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2009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启动了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2009年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宣布创业板正式启动

2010年1月8日,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2010年4月8日下午4点,股指期货上市启动仪式在上海召开

证监会:盘活人才资源 促进市场创新

  “着眼有效解决制约证监会人才建设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人才政策机制创新的力度。”尚福林说,要积极研究建立有利于盘活人才资源的政策机制,解决好人才的“进口”和“出口”的问题;要积极研究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机制,尝试建立更加宽泛、更为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要积极研究建立能够促进内部关系和谐的工作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才工作环境,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尚福林要求,应进一步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落实。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组织领导体制,积极推动行业人才资源的优化组合,加快推进重点人才工作的组织实施。[详细]

证监会现任领导班子

尚福林:主席

尚福林:主席

桂敏杰:副主席

桂敏杰:副主席

李小雪:纪委书记

李小雪:纪委书记

庄心一:副主席

庄心一:副主席

姚刚:副主席

姚刚:副主席

刘新华:副主席

刘新华:副主席

姜洋:主席助理

姜洋:主席助理

朱从玖:主席助理

朱从玖:主席助理

吴利军:主席助理

吴利军:主席助理

从组织机构和人才建设看证监会的发展

  1. 1 十多年坚持不懈 证监会海外引才硕果累累

  在中国资本市场创设发展初期,为充分借鉴吸收西方发达国家成熟市场经验,证监会即有意识地招募或选调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到证监会服务。目前,证监会在刚成立时引进的海外人才中,有的已走上证监会、交易所重要领导岗位,他们在多年参与中国资本市场创设发展的实践中,为推进中国资本市场的规划设计、监管制度的创新完善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还通过其他渠道引进及逐年扩大干部境外培训规模等方式,不断提升现有人员的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监管工作技能。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证监会机构设置、监管职能也发生了重大调整。适应中国资本市场创新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紧迫需求,证监会进一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自2000年至2005年之间,先后三次组织面向海外的集中招聘,分别从美、英、法、日、香港等地引进17名不同层次的海外人才,并于2004年专门成立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先后聘请17名境外金融监管机构前官员及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中国资本市场的规划发展提供战略咨询服务。[详细]

  1. 1 7个部门——18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

  证监会成立时,机构设置也比较简单,一共设置了如下七个部门:办公室、法律部、发行部、市场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国际部、监察部。
  现在,证监会机关内设18个职能部门,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中国证监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36个证券监管局,以及上海、深圳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

证监会目前的组织结构

证监会目前的组织结构

王小石案引发证券监管问责

“在‘王小石’事件发生后,发审委的工作更加透明了。在审核股权发行的会议前,会公告发审委委员的名单;在对企业作审核时,也会做工作底稿。”

王小石,1996年左右进入中国证监会工作,2003年下半年从深圳回到北京。此前的一年多,王小石是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工作处的副处长,在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王连凤领导的小组中从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的筹备工作。2005年12月9日,王小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二万元。

王益案牵出券商借壳黑幕

从王益被双规到庭审,业内对其涉案范围有颇多猜测,流传最广的就是王益在担任证监会副主席期间涉及太平洋证券违规上市和“涌金系”黑幕等。

证券执法战法变迁:由单兵作战到集团军

“证券执法就如同是场激烈而又无声的‘战争’,战局改变,‘战法’必随之而变。”证券执法这场“战争”已经历了三个阶段::1998年以前的“单兵作战时代”、1998年-2002年的“由游击战向正规作战转轨时代”、2002年-2007年“由正规作战向集团作战过渡时代”。 “集团作战时代”阶段确立的标志性事件就是2007年11月,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的成立。

  1. 1 正规化之路

  1993年8月,经国务院证券委授权,中国证监会开始查处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995年11月,中国证监会设立稽查部,专门负责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工作,这标志着中国证券执法“游击战”的结束,此后,中国证券执法渐入正规化阶段。
  1996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方得与由中国证监会确认的地方监管机构依法对期货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1998年9月,国务院决定撤销国务院证券委,将其职权全部移交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才由此被赋予了我国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完整的行政处罚职权。
经过了近三年的探索,同年9月,根据“证监会三定方案”,原稽查部更名为稽查局(首席稽查办公室),中国证券执法正规化始告完成。
  1999年9月,根据“派出机构三定方案”,除拉萨以外的各地派出机构都设立了稽查处。翌年9月,证监会决定成立天津、沈阳、上海、济南、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9个大区稽查局。[详细]

  1. 1 变法先行——“虎门会议”打造现行证券执法体系的雏形

  2002,农历壬午年,这年全国证券稽查工作会议在虎门召开,一场“执法变法”自此兆始。“虎门会议”后稽查二局正式成立,专门查办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案件。同时确立了“两局分工,系统交办,适度交叉,协调配合”新稽查体制。“证券稽查体统发生重大变化。”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虎门会议”后,由稽查一局、二局、9个大区稽查局、2个直属办和24个特派办稽查处组成的中国证监会稽查执法“集团军”构架初步形成。[详细]

  1. 1 新体制催生新“战法”

  针对2002年前后的情况,两个稽查局中二局主要负责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因为二级市场是超越辖区、地域概念的,谁都可能成为违法主体,这样交由二局统一调查更有利于提高执法效率。也是因为当时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案不是很多,二局二十多人完全有能力应付。
  2005年,非正式调查制度试点,从战法上来看,非正式调查往往能起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执法效率大为提高。经过一年多试运行后,非正式调查已成为证券执法的“必经之路”。
  “虎门会议”之后建立的查审分离制度运行一段时间后,随着大案要案的频频发生,审理成了证券执法环节的“瓶劲”。有时一个案子两三个月就已查完,但审理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参考国外的“行政法官”制度,行政处罚委员会应运而生。
  股改之后,市场剧变。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大量出现,而且市场操纵花样翻新,短线化趋势明显;内幕交易隐蔽性强,查处困难增加。同时,诸多违法违规行为借助于新渠道、新平台,被串联在一起,事中有事,案中有案,从而使得每个案子都不那么纯粹。单凭二局的力量就适应不了这个新环境,再加上力量不足。“‘三位一体’这个概念的提出,就打破一二局界限。”
  2007年11月,一二局分野界限打消,稽查总队设立。这标志着中国证券执法“集团作战时代”正式开启,新一轮“战法”催生已然开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