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邓瑞燕) 昨日有消息说,个人所得税法正在悄悄修改之中。广州人多高收入要缴所得税?记者就此访问了有关专家。
专家认为,针对目前广州的情况,广州市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可提高到1600-1800元,对高收入者的界定标准至少在6万元以上。同时,专家对个税法的修改也提出了一些意见。
免征额1500元左右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财税系主任杨卫华教授认为,广东省工薪阶层交纳的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的70%左右,广州市占80%左右,而高收入者交纳的所得税只占“小头”,这种现象是不合理的。所以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指导思想应该是“对高收入者进行调节”,也就是说,免征额标准相对要高一些,按照广州居民收入来看,应该在1600-1800元的幅度,若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等,可确定在2000元。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收管理二处潘仲其副处长指出,按照物价局的统计,广州市去年职工月人均收入在1200-1300元,照此估算,广州市的免征额可定在1500元左右。
高收入标准超6万元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在8月8日规定把高收入者纳入重点监控的范围,高收入者的界定标准由各市根据各市情况自行决定。潘仲其透露,目前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正在加紧对高收入者的界定范围,使个人所得税真正起到调节高收入者的作用。
杨卫华认为,要对高收入者进行重点监控,建立对重点税源的登记制度。广东高收入者的标准在6万-12万的幅度比较合适,根据广州的物价水平和收入状况看,广州至少在6万元以上。
按年征收分五级税率
对于目前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收入实行按月征收的方法,杨卫华认为这种做法不是很科学,如一些年终加薪、年终分红不可能算作12月里的收入,所以,可考虑借鉴国外的做法,改为按次代扣,按年结算的征缴办法。即采取按月预缴、按年征收的方法,到年终时,多缴的部分给予退回,少缴的部分予以补交。
同时,杨卫华和潘仲其都认为,可将分类征收制改为分类综合征收制。对于税率问题,杨卫华认为,现行的九级累进税率密度太高,体现不出对高收入者的征税调节。可将其改为五级累进税率,分别为5%、10%、20%、30%和40%,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加乘征收,幅度由国家确定,这种适当降低税率的做法,可以加强征管。
此外,在税收管理方面,杨卫华还提出可建立纳税人纳税号登记制度,实行双向申报制度,推行信用卡制度,实现银行联网制度,做到不管在哪里,都可通过银行来追查出有否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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