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高薪打洋工骗钱220万 研究生总经理一审被判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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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7日 09:31 武汉晨报 | |
(记者陈麒麟 通讯员龚明 实习生巴雯 黄雪莲)“境外打工,年薪10万!”一个令人心动的“诺言”,却让黄陂34名农民工损失惨重。近日,以向以色列输出劳务为由进行合同诈骗的武汉人马志俊,被洪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 马志俊,武汉人,37岁,研究生学历,曾在北京一家涉外人才输出公司工作过,对涉外人才输出十分熟悉。2003年11月至2004年5月,马志俊在承包武汉海外人才咨询有限责任公 2004年2月,马志俊又与他人合伙成立“武汉富华国际交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同年8月至11月,马志俊又虚构已收到以色列务工项目确认通知单的事实,指使员工与江传连等32名农民工及随后加入的2名农民工联系,并签订赴以色列务工协议书,收取中介费146.75万元。 但当农民工们交齐了220余万元中介费后,马志俊的承诺却迟迟未能兑现。为此,去年5月24日,众民工上门找马志俊交涉,马志俊吓得翻窗逃走。民工们多次讨要均无功而返,无奈报警。随后,警方将马志俊抓获。 近日,洪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富华公司与马志俊的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判处富华公司罚金147万元,判处马志俊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万元;赃款发还给受害人。 目前,富华公司与马志俊均已表示上诉,请求市中院依法做出裁决。 研究生铤而走险敛财220万 由于马志俊对涉外人才输出十分熟悉,便想到用这种方法捞钱。 因生意亏本80多万元,马志俊回到武汉,于前年2月在武昌徐东大街某广场B座1206室,同他人合伙创办了“武汉富华国际交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 在从农民工手中骗取赃款220.15万元后,马志俊将部分资金用于武汉富华国际交流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周转,部分用于偿还债务。 去年5月24日,因一直没有出国的消息,农民工们将马志俊堵在公司要求退钱。结果,马竟从12楼办公室的窗户,翻到隔壁房间逃走。 打工者泪讨7万元中介费 37岁的黄陂打工者江传连称,“我前后交了近7万元出国务工中介费,现在已一无所有”。 2004年3月,江传连经老乡介绍得知,“武汉市海外人才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招收一批农民工赴以色列打工。当时业务员吴某介绍,到以色列去保证年薪近10万元,但出国总费用6.85万元,要首付3万元定金,五六月份就可以出国了。 江传连感到条件优越,于是拿出东拼西凑的3万元,交了定金。一心打洋工的江传连兴奋不已,和家人一起编织着发财梦。可一直等到11月,吴某仍称以色列没有开关,并催促江把余下的3.85万元交齐。 江传连一狠心,决定将自己新修的两层楼房卖掉。在将妻子和孩子送去娘家居住后,江传连低价将房屋卖掉,又向亲友借了近万元。 去年5月23日,被蒙骗了一年的江传连和农民工们找到公司,他们再也听不进马志俊的解释,坚持要求退钱,一直僵持到24日。江传连称,“没想到马志俊为了躲我们,居然会翻窗逃跑”。 专家提醒: 省商务厅外经管理处工作人员屈克明告诫农民工,在办理出国打工事项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以防被骗。 屈克明提醒,想打洋工的农民工,一定要擦亮眼睛。首先要确认劳务公司的合法性,农民工可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如省商务厅、外贸局等电话咨询,以验证公司的合法性。 同时,当公司业务员称可代收中介费时,农民工应多几个心眼,不要盲目轻信别人的介绍,因为只有财务人员才能收钱。 屈克明表示,在出国之前,一般要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与劳务公司的派遣合同,一份是与外国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中包括:工作类别、地点、雇佣期限、法律手续等条款。签订合同时,农民工一定要注意这些条款是否齐全。一旦雇主违约或所签合同与实际情况不符,出国人员可以此作为凭据讨说法。相关链接: 据省商务厅外经管理处提供信息,目前由我省直接管理的9家正规涉外人才输出公司是:湖北晴川国际海员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襄樊益宝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湖北中宇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武汉天地国际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湖北中兴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湖北中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十堰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