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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改革三十年的经验与启示(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7日 00:21 中国经济时报

  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李炳坤(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

  三十年来,我国农村改革开放是成功的,取得的成绩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是做了三件大事:

  第一是改革开放之初甚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就已经开始的家庭承包经营。这项改革大体上花了五六年时间,到1983年就基本定局,在全国农村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是,这件事并没有完全结束,过去、现在和今后都还有个稳定和完善的问题,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特别是如何保护农民在土地问题上的各项权益,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多种规模经营,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第二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推进的市场化改革。当时主要从两条线展开:一条线是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即放开农产品的价格和经营,首先是“两水”,即从水产水果开始,然后再扩大到其他农产品。这个过程也分不同的产品,有的农产品放开推进很快,但是有的农产品持续时间比较长,特别是粮食到2004年才完成。另外一条线是在所有制方面的突破。农村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由原来的“两个轮子”(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变成“四个轮子”(加上个体、联户),后来发展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化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对我国整个经济发展特别是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带动作用,为我国后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整个城市改革打下了一个较好的基础,至少是提供了一个可供借鉴的样本,所以说我国改革是从农村开始走向城市的。

  第三是从2000年逐步展开的农村税费改革。税费改革一开始是规范税费管理、实行税费合一,在这个基础上逐步降低农业税,到2006年完全取消了农业四税(农业税、屠宰税、牧业税、农林特产税),之后又对国有农场税费实行与农村并轨,共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在这个基础上,实行增加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包括种粮直补、良种补贴、购置农机具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到2007年达到600多亿元。这样一减一补,使农民得到大约2000亿元的好处。这就结束了2600多年以来农民种田纳税的历史,开辟了对农民补贴的时代。

  在推进三件大事的过程中,农村改革的主线日趋明晰地显现出来。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改革的一条主线就是统筹城乡发展,破除城乡二元经济体制。这是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明确。这几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也做了很多的工作。这个主线的思路是比较清楚的,目标也比较清楚,但是仍处于初始阶段。之所以说是初始阶段,是因为我国城乡差距仍然是比较大的,我们只是有些方面有所改善,但是总体方面仍然有非常大的差距,这个差距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特别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在持续扩大,这几年尽管农民的收入连续四年增长超过300元,去年超过了500元,但是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在1000元以上,远远高于农村居民。今后农村改革要围绕这条主线继续推进。不管农村进行什么改革,目标都应着眼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到2020年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成的时候,在这个方面应该有一个重大的进展。

  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应该实行“双轮驱动”:一方面推进城镇化,另一方面建设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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