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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柏晶伟
3月22日,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召开“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就我国农村改革三十年的基本经验和重要启示展开充分讨论。与会代表有70余人,32位国内知名的农业问题专家发表了演讲和评论。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系统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三十年的历程和我国农村政策演变的过程,提出了当前农村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义。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李炳坤总结了三十年农村改革的成绩,并提出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应该实行“双轮驱动”:一方面推进城镇化,另一方面建设新农村。
不断深化对农村改革的认识
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一、农村改革三十年来取得的主要成就
今年是农村改革开放三十周年。1978年12月18-22日,召开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个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因此人们把这次会议看成是农村改革拉开序幕的标志。实际上,农民兄弟比十一届三中全会行动得更早。从1978年夏天开始,安徽等一些地方的农民就已经开始实行各种各样的责任制。农民用他们自己的坚毅,不断地探索新的发展路子,党中央不断总结农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并升华为政策文件。1984年,党中央就提出,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农民的实践和探索得到了充分肯定。
三十年一晃眼就过去了。这三十年来农村改革主要做了三件大事:一是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微观经营主体;二是培养了市场机制,促进了农产品和农村其他生产要素的流通;三是本世纪初开始明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这三个方面都有创造、都有推进,但是都还没有完成,各方面的看法还没有统一起来,所以还要继续推进农村的改革。
二、对农村改革发展的认识在不断得到深化
目前的改革应该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沿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前进。最近这些年,特别是十六大以来这六年,有很多宝贵的经验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分析和总结。同时,要看到实现统筹城乡发展的艰巨性和长期性。从一定意义上讲,最初确立市场经济的微观经营基础就经历了非常多的磨难,有些争论到现在也没有停息。
但统筹城乡发展的这一方向是明确的,而且几乎每一年中央都在深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就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从此,我们党对农村改革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十六大闭幕一个多月之后,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这个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共有七大目标和任务,其中第二个就是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